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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首家个人社会征信机构,“芝麻信用”依托支付宝平台,坐拥互联网平台数亿用户(或者消费者)的海量信息,其所使用的信用评分及其评级标准则与传统的央行征信模式存有较大的区别,是互联网征信模式探索道路上一次极具广泛性、规模性的“个人信用评分”机制尝试。 本文以“芝麻信用”运营模式为例,研究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征信机制建设,具体研究思路如下:首先,本文紧密围绕“芝麻信用”这一个人征信系统,通过“芝麻信用”服务、功能等的介绍,具体阐明其所具备的合法合规性,并重点阐述“芝麻信用”所引入并运作的征信标准体系,从而从互联网金融的语境之下揭示其所面对的核心法律风险及“芝麻信用”所做出的现实法律回应,以明确互联网金融对于征信信用体系的新要求。其次,本文围绕我国当前征信法律法规予以展开论述,旨在系统阐明征信所涉及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以及大数据征信模式的机理及相应法律风险。再次,本文从互联网金融征信的角度介绍国外(如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征信体系的发展现状与运作优势,并着重对其征信标准体系予以论述,以便为我国(无论是传统的还是新型化的)征信标准模式的构建与完善提供较为前瞻性的借鉴与启示。最后,本文结合我国以“芝麻信用”为代表的个人征信模式与国外发达国家征信体系的优势,进一步明确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征信行业的准入机制、征信模式与标准的规范以及个人隐私的法律保护等,以促使互联网征信行业的健康发展与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