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世界范围来看,农民进城和农民工城市化是国家城市化的必经之路。世界各国城市化的进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是,由于历史条件和具体发展道路的差异,在中国,农民的进城并没有产生相应的如西方那样农民工自然城市化的社会后果。
本文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不同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农村人口城市化的模式,发现我国在城市化过程中有着特殊的制度基础。在这个前提下,笔者讨论了城市对于农民工采取“经济接纳,社会拒人”的现实条件制约,也通过现阶段农民工就业的不稳定,收入较低以及城市的社会保障不能扩及它们等方面综合分析得出他们中的大部分目前还不具备实现自我城市化的条件。针对我国农民工城市化的需求,笔者探讨了不同层次农民工城市化的可能性,并提出相应对策。他们中只有一小部分经济实力强,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人可以完成城市化。而对绝大部分农民工而言,他们只参与中国的工业化过程,并没有真正进入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社会的行列。他们打工的收入根本不足以承担城市住房及自我医疗、养老、失业的保障,他们到了一定年龄段最终会被城市社会抛弃,最后只能返回到乡村。所以给他们一个稳定的可以退的回去,又愿意退回去的新农村至关重要。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对于农民工群体来讲,城市化将长久地滞后于工业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常态。他们将长久的往返于城乡之间。这对中国大规模转型期保持社会稳定是极为有利的。正是基于此分析,笔者不能赞同对于农民工城市化过于激进的论述。不管其有多少道德色彩,从现阶段、近期来看都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