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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底,为深入摸索文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提高执法效率,上海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第一家省级文化稽查总队。2000年9月,全市第一家区县级文化稽查队伍——奉贤区文化稽查队成立。其核心内容是归并原文化局、广电局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组建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职队伍,创新文化市场行政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实现综合执法机构对文化市场实行统一执法。目前该项改革现已基本完成。通过改革,上海市奉贤区初步形成了文化市场统一执法、无缝监管的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文化市场“多个部门管理、职能重叠交叉、执法尺度不一、监管存在缺位”的弊端。然而,改革后的奉贤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仍面临较多问题:行政执法权整合不完全、不彻底;行政许可部门与行政执法机构间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现有执法体制机制面临挑战;文化综合执法机构性质不明;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不健全;人员、装备、经费等执法保障体系不完备;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政策研究角度结合奉贤区15年的综合执法实践,分析查找出影响文化监管成效的原因主要在于四个方面:立法,文化市场经营者,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文化执法队伍自身等。在对奉贤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成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文化市场立法、技术加制度、发动社会力量等四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主要包括:统一文化综合执法体制和管理模式,构建适格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从横向、纵向两方面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权;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权来源,确定综合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主体资格、职责权限、工作机制等;按照行政权相互监督与制衡原则,平行设置文化综合执法和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行政性质和执法人员的国家公务员身份;建立完善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在执法经费、装备配备、工作环境上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提供必需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