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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赐是春秋战国时期重要的政治活动,学界对此鲜有深入的研究。本文以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齐国、晋国、楚国、秦国、其他小国为研究对象,并探讨春秋战国时期的赏赐思想。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春秋时期周王室的赏赐。春秋时期周王室的赏赐内容以土地为主,也包括兵器、车马、衣服;赏赐对象以诸侯国君为主,表现出明显的重同姓轻异姓的特点;天子的赏赐一方面是奖励军功,另一方面则是渴望这些霸主国永久的保护。大规模的土地赏赐导致王畿缩小、王室贫困,诸侯日益坐大,进入恶性循环。第二章春秋时期晋国的赏赐。晋国的赏赐规模可谓登峰造极,以土地为主要内容、以有功贵族为主要对象的赏赐,使得这些军功贵族的经济和政治实力迅猛增长,终于成为晋国公室政治的离心力量,导致三家分晋的悲惨结局。同时,晋国也很重视对于普通贵族、庶人以及其他诸侯国的赏赐,不同程度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赏赐。春秋时期,齐国的赏赐内容是十分丰厚的,包括大量的土地、食物、衣服、车马、建材等等,并且获得的土地可以世袭;齐国赏赐范围之宽泛可当诸国之首,包括功臣、庶人、女性等等,在赏赐时,羁旅之臣具有优先权,特别是齐桓公时期,对外赏赐涉及各个诸侯国,景公时甚至对无功者滥赏。进入战国时期,齐国沿袭了赏赐范围广泛的特点,当各国将军功赏赐置于榜首时,齐国却异乎寻常地忽略军功赏赐,甚至没有建立明确的军功赏赐制度,取而代之,对文人学者的赏赐最为丰厚,这在其他诸侯国实属罕事。第四章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赏赐。春秋时期,楚国对于赏赐的控制最为严格,赏赐内容微薄,赏赐对象严格控制为同姓贵族,并且,非有大功不能获得赏赐,正因如此,楚国公室始终把握着楚国的经济命脉。战国时期,与军功爵制相比,楚国最有特色的是封君制,楚国封君制实行最早,封君数量最多,封地领域最大,并且封君可世袭,终于导致封君积累实力、占山为王、左右朝政,随时可以代立为王。第五章战国时期秦国的赏赐。秦国真正具备了大规模的赏赐、形成成熟的赏赐制度是进入战国时期,特别是秦孝公任用商鞅实施变法后。首先,秦国制订了严格的军功爵制,极大地激发了将士的作战热情;其次,秦国实行了以军功大臣为主、以宗室贵族为辅、也包括了宠臣及游说之士的大规模的封君;最后,在秦国,往往赐物以奖励功劳,抑或普遍施惠以稳定君权。第六章春秋战国时期其它诸侯国的赏赐。郑国在春秋初年就建立了比较成熟的赏赐制度;鲁国在赏赐活动中表现出明显尊礼守礼的特征;作为殷人后裔的宋国对于赏赐的重视与殷商时期一脉相承;卫国的赏赐内容丰富而且颇有寓意。战国时期,赵国对军功、事功、宗亲的赏赐绝不亚于秦、楚等大国;燕国于七雄中最为贫弱,然而赏赐内容较为丰厚,赏贤不赏亲,封君不可世袭,相比于齐、楚等国的宗亲封君是较为进步的。第七章春秋战国时期的赏赐思想。《孙子兵法》提出依法行赏与法外行赏的灵活转换、依据赏赐判断敌情、赏赐厚与薄的辩证、厚赐间谍等观点,对于后代赏赐思想及军功赏赐制度的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管子》所反映的赏赐思想正是植根于春秋时期齐国的赏赐活动,又结合了战国的实际情况,同时还受到战国末年法家思想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发展性。《商君书》蕴含着丰富的赏赐思想,提出“壹赏”的赏赐原则、赏赐重与轻的辩证、完备的军功爵制、如何处理赏与罚的关系,可以说是法家诸多作品中最为成熟的。《荀子》的赏赐思想虽然兼具儒、法两家的特点,但很明显,其“法”的部分带有鲜明的不彻底性。《韩非子》中关于赏赐的思想达到法、势、术的完美结合,以赏赐之术稳固赏赐之势,以赏赐之势执行赏赐之法,以赏赐之法行使赏赐之术和赏赐之势,这样的赏赐才能起到最大的鼓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