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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世纪50年代联邦德国就开始推行政府雇员制度。到目前为止,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雇员在政府工作人员中的比例平均占到20%,甚至有些国家政府雇员所占比例高达40%,日本政府中也有11.9%的人是政府雇员。在我国最早引进政府雇员制度的是吉林省政府,紧随其后,上海、扬州、苏州、长沙等地也纷纷向吉林学习,政府雇员制度在我国进入了高速发展的轨道。然而一方面现有公务员制度在招聘高新技术人才方面存在缺陷,政府雇员制度做为公务员制度的有效补充受到各地政府的热烈欢迎。另一方面却是国家没有出台有关政府雇员制的法律条款,各地实施的政府雇员制度因此没有了法律保障。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针对如何健全政府雇员制度进行研究,剖析政府雇员制度在国外的发展历程,总结其在国内发展的实践经验,力图为我国政府机关寻找一条既能补充现有公务员制度,又避免增加人民负担的政府雇员之路尽一份力。本文的理论依据是: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新增聘任制公务员条款,标志着公务员制度承认了政府雇员制度改革的成功,并依据各地政府雇员管理办法完善了现有公务员制度,这表明政府雇员制度做为公务员制度的有效补充形式是可以融入到公务员制度当中的。虽然我国的政府雇员制度发展成果显著,但是也有很多不足存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没有采用政府雇员这个名称。2、有些地方政府借用招聘政府雇员的名义,变相增加政府工作人员数量,造成政府工作人员过剩,机构臃肿。3、政府雇员制度无法形成“鲶鱼效应”很难达到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的目的。4、政府雇员雇用期满后,面临着失业的风险。5、政府雇员的聘用只是在某些领导的指挥下工作,在完成工作的同时要受到很多方面的压力和制约。针对以上问题的出现,本文提出新见解:首先,归纳总结现有政府雇员制度的执行经验,继续大力发展政府雇员制度,建立政府雇员绩效考评体系,完善政府雇员制度管理制度,1、建立统一合理的招聘制度,通过设立专家小组直接参与招聘的方法保证人员招聘的公平公正。2、建立合理的业绩评估体系,综合用人单位领导、专家小组、雇员自身、服务对象等的反馈意见给雇员一个客观的评价。3、完善政府雇员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缩小政府雇员与公务员之间的福利待遇差距给政府雇员更多的保障以免除雇员的后顾之忧。4、尝试建立工资调查体系,实现在同一区域内政府与企业相同岗位同工同酬。其次,在公务员制度中引进政府雇员这一名词,建立政府雇员与公务员之间的转化渠道。再次,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设立专业技术岗位,以招聘高新技术人才为发展方向,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招聘既可以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以在政府雇员中择优选拔。最后,进一步细化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法规,引进政府雇员制度中发展成熟的管理办法,从而达到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目的。文章研究的成果是总结我国近年来各地普遍实施的政府雇员制度并对其下一步的发展给出意见。研究领域属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政府雇员制度是新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在中国的实践,通过研究我国政府雇员制度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公务员制度。消除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政府机关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作效率低下,政府机关只管照章办事,不全身心为社会服务的现象。同时引进企业管理理念解决我国政府机关中高新技术人才缺乏,工资制度僵硬等问题。在完善我国现有公务员制度,引进西方先进的公共部门管理理念方面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