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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慈善事业向现代慈善要求靠拢是慈善立法孜孜不倦的奋斗目标。立法者以慈善法律关系为制定和完善立法的基础与指引,因此必须对慈善法律关系当中蕴含的各种构成要素进行全方面阐释。本文主要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法律文本,对慈善立法当中涉及的多种权力和权利配置进行规范分析,同时用主体、行为、责任这三种公法与私法共用的法律元素对慈善立法文本进行规范探析。通过对现有慈善立法具体规范的文本式梳理,整理出一条具有特色性的理论脉络,重点对慈善立法的法律内涵、法权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