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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是我国最具创新活力的区域,指在一地区内划出一块区域,提供多方面的优惠待遇,立足高新技术,吸引境内外投资,集中一批高级技术人员和科学研究工作者,从事研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服务于本地区工业现代化以及为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而设置的产业集中发展区域。由于国内隶属于科技部的54家高新区,国外也局限于工业园区,目前国内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各式各样,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定。关于高新区的管理,人们了解得并不多,仅有的文献集中于具体的机构设置和招商引资软硬环境分析上,而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区管理模式则研究得甚少。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高新区原有的体制优势在不断减弱,管理模式不完善的问题不断突现。本文在界定高新区不同类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对典型的高新区管理模式进行了分类比较,分析我国高新区管理模式主要有政府主导、政企合一和企业主导三种类型,在体制创新方面的成果主要表现在转变政府职能、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更新管理观念等几个方面。指出高新区管理模式的缺陷主要有高新区及管委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领导体制不健全、管理权限没有落实、高新区机构设置不科学等几个方面,进而分析其产生有经济管理分散化、管理职能行政化、行政方式回归化、职工精神庸碌化等主要原因。对科学地构筑适应高新区发展需要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一定程度地思考,即建立事权集中、管理统一的组织领导机制,宏观管住管好、微观放开放活的减事放权机制,选优用优、效率优先的激励约束机制,机构精干、办事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建章立制、依法办事的法律保障机制。最后探讨未来高新区管理模式发展的某些趋势和变化,进而提出建立高新区管理新体制的对策,即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体制,包括行政管理权限到位、部门职能转变到位、税收征管范围调整等问题。要完善行政立法,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包括形成强有力的研究决策系统、建立灵敏的信息反馈系统、建立严密的行政监督系统、建设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等方面。要强化项目管理,全力推进产业招商。要加快产业园区发展,建设真正意义工业园区,包括增强园区的独立性、减少园区的责任范围、调整竞争格局、鼓励商业发展模式、采取统一招商、重新定位政府的作用等方面。高新区体制创新,既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只要不懈努力,不断完善,不断探索,高新区通过采取不同于其他行政区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方式,进行自主、自费式的体制创新和改革,使高新区保持先行先试的优化权,就能够使高新区体制永葆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