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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犯罪问题是刑法理论中颇具实践意义的重要问题。澳大利亚法人犯罪立法源于英国普通法,经过多年的发展,澳大利亚关于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立法和理论,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现在已在整个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本文对澳大利亚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展开详细的探讨,希望能对我国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有所裨益。全文包括引言、论文主体两章、结语,共四个部分:引言部分,首先回顾了法人犯罪的立法发展,指出法人犯罪现象日益严重,成为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各国在立法上规定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联合国、欧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也纷纷将其列为重要议题,制定了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加以控制和打击。第一章为“澳大利亚的法人犯罪”。首先,界定了澳大利亚法人犯罪的基本概念,分析了法人犯罪的三个主要特征;其次,立足于澳大利亚犯罪构成的刑法理论,对法人犯罪的两个构成要件——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进行阐述;第三,结合美国和加拿大的情况,介绍澳大利亚法人犯罪的范畴,指出澳大利亚近几年的法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消费者保护等三大领域;第四,介绍了法人犯罪案件中被告法人可以援引的抗辩理由,以及抗辩的例外情形;最后,对澳大利亚法人犯罪的几个实践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第二章为“澳大利亚法人刑事责任”,主要是在简单介绍英美法人刑事责任归责理论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澳大利亚的法人刑事责任理论,包括同一视理论、替代责任理论、集合理论、反应责任理论、法人文化理论等,同时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出现的一种颇有影响的新理论——组织体责任理论。最后,笔者阐述了澳大利亚法人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以两罚制为原则、罚金为主要刑罚手段。结语部分,是对澳大利亚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立法和理论发展特点的总结:一是总体上体现了对英国法的继承性,但后来居上,逐渐成为该领域立法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二是法人刑事责任理论的发展欣欣向荣,在争鸣中不断趋于成熟。三是许多特别法令的颁布,排除了刑法典中“法人刑事责任”条款的适用,体现出目前澳大利亚追究法人刑事责任所面临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