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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从来都有着深刻的含义,仅仅说预算关系到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是片面的,预算更是涉及到政治利益的博弈与平衡。根据主权在民的思想萌发出了预算民主。人民通过合理的法律程序和方式行使对国家财政事项的决定权及监督权。从政治学角度来说,预算民主是保证政府财政收支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唯一渠道,也是现代国家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步骤。现代国家建设的基本目标是有能力且负责任。国家的运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征集财政收入和财政资源支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预算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因此纳税人理应关注预算的效率与分配问题,在客观上也促进了政府预算的民主化进程。
1999年,我国开始了一系列的预算制度改革,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这些改革多侧重于财务管理的技术层面,所以在预算制度的各个环节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除了在预算编制、预算审批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着程序性问题,更重要的是缺少了人大和政府之间的制衡机制。导致整个预算过程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完成的,作为代议机关的人大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进行预算制度改革,是解决我国政府预算中深层次问题的唯一方法。
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对选题的背景及意义、预算制度理论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本文的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做出简要的说明;第二部分为预算制度概述,主要阐述预算制度的内涵、理论基础,预算制度在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方面宪政价值的,以及预算制度所应体现的宪政原则。本部分为下文的论述理论做铺垫;第三部分在回顾了我国从建国初期计划为主预算为辅的财政制度到构建公共财政制度下预算制度的变迁,分析了预算制度改革的宪政价值,并对现行的预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深入的剖析;第四部分在第三部分分析的基础上,以宪政的视角对我国现行预算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认为应该在进一步对人大和政府分权制衡的基础上,建立政府编制,人大审批,完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中各主体的地位,职能,责任等几个方面入手,完善我国预算制度。最后一部分为论文的结语,进一步总结归纳文章的基本观点,并对文章存在的不足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