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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卫生制度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之一。尽管政府不断增加财政投入,不断创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然而现阶段,医疗资源城乡分布不均,农民看不起病、看不到病、看不好病的现象仍然突出,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有增无减。农村居民不能平等地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目前,投入不足是农村医疗不能有效保障的根本原因,从表面看来这是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效果不尽人意,但实质却是公共财政在农村医疗卫生支出中运行的规范性,以及农村公共财政支出的公平性的严重缺位所致,针对这种缺位法学界的关注略显不足。基于此,本文从财政法的视角,对农村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尝试性探索,并借鉴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在考察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应该蕴涵的法理念的基础上,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在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制定、实施、与保障上进行初步探索。以此为逻辑线索,本文的结构布局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阐述了选题的原因、提出研究问题及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并对现行的大多数学者对农村医疗的观点进行了综合概述。同时,还阐述了在此文中的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第二章对文章的研究范围进行了限定,借鉴了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先以问题归属作为逻辑起点,检视研究对象在财政法视域中属于什么问题,以回答为什么要在财政法视角下观察农村医疗卫生问题。这样使我们更加清楚农村医疗卫生制度既是一个公共财政问题,也是一个财政法问题,其在公共财政中的财政行为需要财政法治理念的支撑与规范。进而从财政法方面,论证了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中应该蕴含的法的理念,将落脚点归依于财政法与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关系,进一步论证财政法视域对农村医疗问题的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也为以后的制度安排打下基础。第三章对农村医疗卫生财政法理念体现的现状予以检视,在归纳我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特殊之处的基础上,论证我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中法的理念之缺失及其现实表现。第四章对农村医疗卫生财政法保障制度进行了国际比较,通过英、美、日三个典型的发达国家,巴西与印度两个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对比,总结了对我国农村医疗卫生财政法保障制度构建的启示。第五章在第三章、第四章的内容基础上,探索完善我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法律保障,尝试性地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提出具体的法律保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