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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将疾病负担评价的综合指标—伤残调整寿命年(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s, DALY)引入重庆市尘肺疾病负担评价,结合尘肺患者的经济负担测算与生命质量评价,从各角度研究重庆市尘肺疾病负担,为重庆市制定尘肺防治措施,减少或消除尘肺新病例,提高尘肺患者生命质量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重庆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600例尘肺患者(重庆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鉴定组420例和重庆市职业病防治医院收治180例患者),收集了发病年龄、尘肺期别、是否合并结核、肺功能情况、伤残等级等有关资料以及2007年重庆市尘肺患者的死因资料,使用世界银行与哈佛大学在全球疾病负担(Global burden of diseases,BOD)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公式,计算伤残调整生命年(disability adjusted life years, DALY),并根据2007年重庆市尘肺发病资料,推算重庆市尘肺患者DALY总损失。采用回顾性现场调查方法,调查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收治的180例尘肺患者过去1年各项直接医疗费用(门诊及住院费)和其它非医疗费用(看病交通费、营养费、误工收入损失及陪护者交通费、误工损失等),直接医疗费用、交通费、营养费的合计为直接经济损失,并采用多重逐步回归分析直接医疗费用的影响因素。使用人力资本法估算社会间接经济损失,患者及陪护的误工收入损失也计入间接经济损失。将伤残调整生命年与统计生命价值相结合估计尘肺患者的无形经济损失。利用2007年尘肺发病资料推算重庆市尘肺疾病经济总负担。采用SF-36健康调查简表评价尘肺患者的生命质量,并与普通人群作比较,得出尘肺患者在健康各领域中得分改变的幅度,并采用多重逐步回归分析其影响因素。最后利用因子分析技术,确定尘肺患者疾病负担构成各维度指标的权重,并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尘肺疾病负担的严重程度做出半定量的综合评价。结果:1.重庆市尘肺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重庆市2007年因尘肺损失的健康寿命年为8825.85年,其中因伤残损失的健康寿命年为6134.40年,占69.50%;因死亡损失的健康寿命损失年为2691.45年,占30.50%。按人口计重庆市15岁以上男性,每千人口因尘肺损失的健康寿命年为0.89年。重庆市15岁以上男性尘肺患者人均一生损失的健康寿命年10.36年。截止2007年底,重庆市尘肺累计损失的健康寿命年总为26.25万年。2.重庆市尘肺患者的经济损失180例尘肺患者,一年直接经济损失人均14642.04元,病人及陪护务工收入损失人均为5934.51,由DALY所致间接经济损失人均为56546.99元,当年总平均间接经济损失为62481.50元,人均无形经济损失为254.35万元。推算的2007年重庆市尘肺患者直接经济负担为1247.50万元,间接经济负担为5323.42万元,无形经济负担为216706.2万元,合计约为22.3亿元,无形经济负担占绝大部分,约为97%。若不计DALY所致间接经济损失和无形经济损失,2007年尘肺疾病经济负担为1753.12万元,其中直接经济负担占71.16%,间接经济负担占28.84%。截止2007年底累计尘肺经济负担为664.2亿元。由此可见尘肺患者所致经济损失巨大,对重庆市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直接医疗费用的主要影响因素为住院天数,伤残等级,住院补贴。而病人住院天数与费用来源、从业状态、单位性质、住院补贴、交通费、家庭收入、误工时间等因素有关。180人的DALY的影响因素主要为伤残等级、年龄、尘肺分期。3.尘肺患者的生命质量评价尘肺患者健康各领域得分均低于城市男性、农村男性。以农村男性的得分为基准,尘肺患者在“生理职能”领域得分下降的幅度最大85.35%,其次是“总体健康”领域,下降“66.39%”。“精神健康”领域下降得最低,为17.72%。尘肺患者生命质量总得分的影响因素为:婚姻、文化水平、接尘工龄、呼吸道症状、福利情况、单位性质、伤残等级。4.尘肺患者疾病负担的模糊综合评价DALY,直接经济损失,生理功能,社会功能,生理职能,情感职能,精神健康,活力,躯体疼痛,总体健康在尘肺疾病负担中的权重分别为:0.106,0.104,0.104,0.100,0.097,0.104,0.090,0.096,0.097,0.101。生命质量八个维度指标的权重之和为80%,说明生命质量能导致尘肺患者80%的疾病负担,是尘肺患者疾病负担的重要内容。180例尘肺患者有40.5%可能性被综合评判为重度疾病负担。结论:1.从健康寿命损失年来看,重庆市尘肺患者的个人疾病负担,及人群疾病负担都较高。2.尘肺给患者、用人单位、社会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在尘肺患者经济负担中,因生活质量造成的无经济损失所占比重较大,是尘肺疾病负担评价的重要内容。3.尘肺在各健康领域降低患者的生命质量,在“生理职能”、“总体健康”领域方面尤为突出。总之,职业卫生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搞好粉尘监测监控,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教育,加强个人防护,定期健康体检,减少或消灭新发病例。对尘肺患者,应确保其应该享有的待遇,享受更好的医疗条件,社会、家庭尽量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患者有良好的心理状态,最大限度地提高尘肺患者生存质量。通过以上措施,减轻重庆市尘肺疾病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