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研究

被引量 : 25次 | 上传用户:sfyuya00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湿地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湿地概念一般认为湿地是陆地和水域之间的过渡地带,水饱和或淹浅水、水成土和水生植被三者都具备的土地才能称为湿地。广义的湿地概念则认为只要具备水饱和或淹浅水、水成土和水生植被三者中主要的水文条件的土地就是湿地,包括陆地所有永久或间歇水体及沿海水深不超过6m的水域,如《湿地公约》的定义。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接受的是《湿地公约》的定义。湿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土地资源,是地球上水域和陆地间过渡的生态系统,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问题越来越受到全世界范围的普遍关注。我国湿地面积广大、类型多样,从寒温带到热带、从沿海到内陆、从平原到高原山区都有湿地分布。然而,近年来,我国湿地面积却在急剧减少,湿地污染日益严重。为此,笔者从我国湿地保护管理现状、立法现状等方面着手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原因。通过对我国湿地保护管理现状、立法现状的分析,笔者认为:湿地问题的产生的深层原因在于其制度根源:一是市场失灵;二是政府失灵。此外,我国在湿地管理与立法方面也存在缺陷。湿地管理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混乱,二是行政执法阻力重重。湿地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是:⑴湿地法律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明确、不统一;⑵缺乏系统性、整体性,没有凸现湿地应有的价值;⑶法律法规的协调性不够,部门权限分工不明确;⑷地方法律法规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许可制度忽视湿地生态功能的保护,监测体制和湿地环境影响评价体制尚不健全等。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加强湿地保护的专门立法。在专门立法中,将生态优先原则、可持续利用原则、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损害预防和风险预防原则、环境责任原则等作为该法的基本原则,规定湿地资源有偿使用、湿地环境影响评价、湿地资源许可审批、权益人利益损失补偿、湿地生态用水保障、湿地调查监测等基本制度,并且,注意明确湿地的概念、明确将湿地生态系统作为统一整体、明确湿地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明确湿地保护区土地权属等问题。
其他文献
本文以中药产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产业竞争力提升战略管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促进一般战略管理理论与产业竞争力理论的融合,提供一个有关中药产业竞争力提升战略的假设、事实、
联合国与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苏君随着国际经济与合作的发展,各国不一致的会计实务和财务报告给会计信息的使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发展日益影响到各国的经
本文从中职化学与高职化学衔接的必要性入手,着重分析了中职化学与高职化学衔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探索了中职化学与高职化学衔接的策略。
公路的修筑对公路沿线的大气、水、生态和声环境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公路两侧辐射较强的交通噪声,给沿线的声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因此,对交通噪声进行有效地
伴随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旅游的需求与日俱增,古遗址旅游作为一支新兴力量,也日益受到游客的青睐。大汶口文化遗址是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极大的学术价值
佛道后起于儒家,却能做到与儒家相安无事,甚至相补相成,除了三家在精神层面上确有互补性外,佛道两家在传法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对儒家委曲求全,把一系列的主动逢迎手段运用自如
综述了近年来在农药残留分析中应用的一些基于生物学原理的检测技术 ,包括免疫分析法、生物传感器、酶分析技术和活生物体分析技术等。免疫分析法特异、灵敏 ,但农药抗体的制
<正>2012年9月25日,山西省植保植检总站在运城市召开了山西省植物检疫执法检查总结会。王新安站长、方果书记以及各市的检疫站长及负责检疫工作的同志共计32人参加了会议。20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行中,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障碍,传统的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要求,重建设轻管理的
破坏性创新是基于破坏性技术的创新,是指企业偏离主流市场用户所重视的绩效属性,引入低端用户或新用户看重的绩效属性或属性组合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先占领低端市场或新市场,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