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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时期,宋代以后尤其是明清时期日趋兴盛。但中国古代慈善机构重在“收养”,多为善会、善堂等之类。晚清后伴随西学东渐,“教养兼施”的慈善理念开始出现,教养结合的慈善机构渐趋增多,中国的慈善事业开始由传统向近代转型。在西方慈善思想和教会的慈善机构影响下,广西的慈善业在沿袭传统慈善业的基础上也开始发生变化,改变了过去重养轻教的慈善理念,开始寻求重教的慈善模式。在这时期的演变过程中教会慈善机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以近代广西的慈善事业为切入点,对慈善事业在近代广西社会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考察。分析从古代的传统慈善事业到近代慈善事业的转变过程,着重论述近代慈善思想的产生以及近代慈善事业的发展状况。广西的传统慈善业,主要是各类善会善堂,如养济院、育婴堂、义冢等。这些机构的活动主要是为死去的贫苦者提供棺材,为无衣者施奉衣物,向无钱治病者赠送医药,掩埋尸体,照料孤老者,收养弃婴等。这些传统机构是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社会秩序,安定民心所办,重养而轻教,但客观上却也救济了部分孤贫,在古代慈善业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随着社会发展,传统慈善业逐渐衰落。鸦片战争后西方慈善思想通过传教士和西学书报等方式传入晚清社会。国人对西方慈善理念开始有了了解和探讨,传统的救济观念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鉴于社会的需求,民国政府借鉴外国的经验制定了相关的慈善政策,使慈善事业开始步入法制化。中国近代的慈善业首先是由教会慈善机构的开办而兴起的,清末外国教会开始渗入广西并创办了一系列的慈善事业,包括医疗卫生、育婴慈幼和赈灾救荒等三大类。教会开办的慈善事业形式多样,在治疗民众疾病、缓解民众疾苦以及培养婴幼儿童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在西方慈善机构的影响下广西社会也开始出现了新式的慈善业,如举办新式学堂、贫民工厂等。其中红十字会的创办是慈善业从传统向现代转化的标志。抗战时期大量难民成为了急需救济的对象。政府和民间联合采取了一系列的对策,给予难民救济,特别是组建了百色、桂林、南宁等数个难童教养院。但因战争年代民间救济力量弱小,大多慈善行为还都依靠政府的经济资助。近代慈善事业的兴起和发展对广西近代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不仅缓解了社会的一些矛盾,推动了社会风俗的改良,而且促进了广西现代医疗卫生和教育的发展。但由于经济文化落后,广西民间慈善意识和慈善事业还相当淡薄和落后,在发生重大灾荒和战乱的时候往往还是在依靠政府的力量在实施救助,民间虽有组织参与,但力量仍十分弱小,作用有限。近代广西慈善业给我们留下了一些重要的启示。这对我们今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