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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应用合作博弈理论研究企业战略联盟问题,通过博弈论中的利益变化和策略调整,对企业合作竞争、战略联盟以及劳资博弈若干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定性说明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进一步揭示合作博弈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内在机理。针对企业联盟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也是核心的研究课题——联盟利益的分配,遵循Pareto效率原则和个人理性原则,提出两个基点决定方法和四个具体分配方案(模型),获得了若干有意义的成果。
本文的主要工作和研究成果如下:
1.基于对合作博弈的非合作基础分析,提出合作博弈的解决方案:将博弈前的谈判列入到博弈的规则之中,对一个非合作谈判博弈进行非合作的分析将会解决所有合作博弈问题。以现有的博弈理论为工具研究企业战略联盟问题,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解释,对战略联盟作更深入的研究;同时,结合实证分析每种理论适用的具体局势,提升合作博弈理论对解决联盟利益冲突、建立长期合作的战略指导意义。
2.建立了不可转让效用的威胁博弈模型。不可转让效用的威胁博弈模型按照威胁博弈的原则决定利益分配的基点。与最大最小原则、非合作博弈均衡比较,威胁博弈模型决定的基点,更能为理性人的企业所接受。作为特殊的情形,本模型同样适用于可转让效用的联盟博弈。
3.建立了威胁外生化的联盟模型。纳什n人讨价还价解、夏普利值以及其他联盟博弈理论,在决定联盟的利益分配时,对联盟外竞争性市场的威胁无能为力。威胁外生化的联盟模型按照威胁外生化决定基点的思想,将来自联盟外以及子联盟的威胁均看作是外生变量,进一步提升理论对于战略实践的指导意义。
4.提出了满意度的概念,并建立了等满意度的NTU值计算模型。由于合作博弈理论研究的复杂性,20世纪50年代以来,合作博弈的发展一直处于相对比较迟缓的状态。当前理论界在解决NTU联盟利益分配问题时,主要应用γ-转让博弈,而γ-转让博弈仅适用于所有局中人支付满足线性关系的环境。根据等满意度NTU联盟模型决定支付配置结果对于博弈的特征函数没有特别要求,其结果是唯一的,并满足帕累托最优条件。
5.提出以“权重原则”确定组织均衡。对于管理——分配二元决策问题,剩余收入最大化原则和馅饼最大化原则将分配决策和管理决策分开会损害企业内部效率。根据“权重原则”确定组织均衡,不仅解决企业参与者的分配要求权之间的冲突,而且作为组织均衡的结果,可以确定面向市场的管理政策。实证分析我国的劳资关系状况,讨论了珠三角劳资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及解决方案。
6.最后,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提出了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