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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促进了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业基础地位显著增强,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公司+农户”经营组织模式,作为一种典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公司+农户”型经营组织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农民组织化程度不够高,经营意识不够强。大多数农民处于无组织状态,势单力薄,交易方式落后,与龙头企业之间的主体地位不对称,在交易中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导致了农户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受挫。同样,农户也出现机会主义行为,企业对农业生产监管困难,农户违约现象时有出现。由于“公司+农户”内部利益机制构建困难,又缺少有效的履约监督和保障,公司与农户貌合神离,交易不稳定,出现违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情况比较严重。公司与农户之间高违约率的事实,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的难题。进一步完善“公司+农户”型经营组织,形成预防违约机制,对加速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以及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概述了“公司+农户”型经营组织的发展历史、发展现状及组织特征,列出了“公司+农户”型经营组织违约的种种现象。违约触碰了社会道德底线,影响了农产品质量,损害了农户利益,增加了产业化成本,制约了产业化发展。之所以出现高违约率现象,主要是由于契约失去作用,自我履约机制失效,第三方裁决无用和双方地位不对等所导致的。
为寻求违约率高的根源,本文利用经济学原理进行了因素分析。分析得出:违约率高的因素主要是契约及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以及资产专用性等。要降低违约率,可以从增加违约成本、加强道德约束、健全信息渠道、强化政府协调、完善契约关系、探索新型模式等七个方面进行努力,构建违约预防机制。
最后结合“公司+农户”型经营组织违约预防机制的研究情况,分别以博弈论、新制度经济学和期权理论等相关理论为指引,进一步对“公司+农户”经营组织理论进行了思考。为完善我国“公司+农户”型经营组织,使其在农业产业化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大力推广国内成功的模式。为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希望政府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扩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同时,亟需建立诚信机制体系,提高双方的诚信意识。此外,根据不同地方、不同行业特点应积极寻求新的产业化组织模式,找到更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