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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困扰许多国家的难题之一。在中国,这个问题尤其突出。中国的贫困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通过中国政府几十年的努力,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决。但是,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脱贫工作愈加困难。目前还未脱贫的贫困者,他们的问题深深地根植于贫困的本质,难以通过中国政府长期以来采取的区域性扶贫措施解决。
在这种背景下,本文考察了涉及贫困农民发展能力的关键之———金融能力问题,并发现对于许多贫困农户来说,获得发展生产的必要投资是其摆脱贫困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但是,目前,在中国农村,正规金融体制并不能给贫困农民多少帮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际及国内都在探讨另一种解决方式,即在正规金融体制之外的小额信贷组织。
本文将资产社会政策的理论引入对小额信贷的研究,考察小额信贷的反贫机制与效果。
资产社会政策理论的重点在于强调授权于个人,促进个人资产的长期积累,以推动个人、家庭和社区的发展,并以这种发展构成社会整体的长期发展。当用资产社会政策的理念对小额信贷重新审视时发现:不管从理念还是原则,还是与资产社会政策的标准工具——个人发展账户进行比较,小额信贷的理念与资产社会政策的理论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并且符合谢若登教授提出的资产社会政策“目标包容性”的要求。通过直接作用于穷人的资产获取的可及性,小额信贷也产生了籍由资产而引起的福利效应,并通过这些福利效应而起到反贫困的效果。
小额信贷的反贫效果主要体现在:1、有效的目标瞄准机制;2、增加金融可得性,改善金融贫困;3、改善经济稳定性,抵抗未知风险;4、促进人力资本发展;5、增加对未来的预期;6、增进公共福利。
尽管如此,小额信贷还是不能替代已有的其他扶贫方式,它不能完全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只有将小额信贷扶贫方式与其他扶贫项目相匹配,才能有效地推进中国扶贫攻坚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