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其与其他传统刑罚方式有着较大的区别,可以有效弥补监禁刑的不足,并符合当前社会化服刑的刑罚发展趋势。社区矫正制度自身所蕴含的社会价值和司法价值可为该制度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适用空间。本文正是以该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并选择吉林省为例,说明该制度在吉林省的适用现状,进而分析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措施。本文贯彻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础理论部分。在该部分中,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诠释,并通过分析社区矫正的概念,概括该制度的主要特征。其次,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价值和理论基础予以阐释。社区矫正制度理论基础包括人道主义思想、谦抑思想以及行刑社会化理念等。最后,从比较的视角对国外发达国家社区矫正制度简要介绍,从而对我国有所启示。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我国当前社区矫正制度的立法现状和适用现状。从立法现状看,我国社区矫正的法律渊源就是《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然后则选择吉林省作为重点研究地区,对本地区社区矫正适用现状进行介绍。通过对吉林省一地的社区矫正制度介绍可以折射出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特点。第三部分针对当前我国社区矫正的现状剖析其所存在的问题。一是社区矫正制度的群众基础薄弱,民众对该制度知之甚少;二是该制度在实践中的适用率低,影响该制度的发展,呈现边缘化态势;三是社区矫正制度主体不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以及社区之间职责不明晰,大大影响了社区矫正制度的运行效率,阻碍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四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不健全。第四部分提出了我国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具体措施。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是前提,包括听证制度和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等。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管理与监督,尤其是要明确服刑人员的奖励措施,鼓励服刑人员积极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作为社会民众要提升对该制度的了解以更好的履行社会监督职责,作为服刑人员则应同样具有群体意识,才能更好的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