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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族是出现在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民族,曾建立以契丹族为首的包括汉、奚、渤海等族在内的辽朝政权,辽朝一度成为十世纪至十二世纪前期在我国北部、东北部以至西北部的强大王朝。西方有些学者认为契丹是古代中国领土上的真正主人,“契丹”的名称在西欧文献中被写成Kytay、Cathay、Kitail、Khata、Hita,而这些词也被当作是“中国”的代名词。1125年,女真族推翻辽朝,契丹人被编入女真猛安谋克组织,成为金朝的守边民族之一。由于金朝实施民族歧视政策,契丹人不断发动起义来反抗女真族的压迫,起义失败后,契丹原有的组织解散,被强迫迁徙到东北女真居地和中原地区。大蒙古初期,契丹开始寻求力量推翻金朝,投靠了北方新兴民族——蒙古族,契丹民族重新复兴,跟随蒙古军灭西夏、金、南宋、高丽和远征中亚、西亚地区。元代建立后,实施了新的政治统治政策、颁布实施新的法律制度,这些给契丹族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本文包括绪论和正文两部分,绪论介绍了本课题选题的缘由及意义、学术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契丹因建立辽朝,辽时期契丹人的研究是中国古代断代史中重要的一部分,有关辽时期契丹人的研究成果相当丰硕。金代,契丹作为人数众多的少数民族,各方面都受到女真统治者的重视,研究成果亦相当丰硕。蒙元时期,契丹虽有学者深入研究,但通过民族学角度的系统研究颇少,故本课题研究有较大的空间。正文共分三章。第一章交代民族融合的前提条件—迁徙。分析契丹人在蒙元时期迁徙的背景和原因,重点论述蒙元时期契丹人的迁徙情况,据有关文献记载,探寻契丹人迁徙的足迹及重要的影响。第二章探讨契丹族与蒙古族的关系。通过契丹与蒙古在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阐述了契丹人在蒙元时期的地位和对社会各方面的贡献。第三章探讨蒙元契丹人婚姻。首先对契丹耶律和萧氏族内婚进行梳理,其次对契丹与蒙古、色目、汉人间的族际婚进行探讨。可知,蒙元时期,契丹与外族人实行的族际婚成为契丹人通婚的主要方式,特别是与汉人通婚成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