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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大量理论研究指出披露自愿性信息能够起到降低信息不对称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价值等作用。但这些作用的发挥都依赖于一个基本条件,即信息能够在市场中有效地传递,市场可以识别公司披露的自愿性信息,并对其做出反应。与以往相关文献相比,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及意义在于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法及事件研究法,同时研究了自愿性信息披露整体与分类信息引起的股价变动。本文关注的股价变动,指股票价格异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升或下降,是一种直观可测的市场反应。通过分析整体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与股票价格的相关关系,对自愿性信息在资本市场中传递的有效性进行了检验。同时,通过对比不同种类自愿性信息对股价的影响,试图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政策的选择、监管方信息披露规则的制定提出建议。在理论分析中,本文用契约理论,信号传递理论,结合有效市场假说及会计信息报告思想中的信息观,总结出证券市场上自愿性信息披露对股票价格影响的路径:自愿披露的信息决策有用性较高,能够引发投资者对股票持有的需求,进而刺激股价的上涨。在实证研究中,以沪深两市2008年到2012年105家上市公司为样本,以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指数为自变量,累积超额收益(常用以衡量股价变动情况)为因变量,对样本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不同种类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与股票价格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多元回归分析。并通过事件研究法,根据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较上年是否提升,把样本分为“好”、“坏”两组,对比分析两组股价的变动情况。研究结果表明,首先,通过披露自愿性信息能够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详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刺激股价的上涨,同时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的变动也是具有信息含量的,披露水平升高组市场的正面反应显著。其次,不同类别自愿性信息与股票价格的相关关系是有差异性的,上市公司有必要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对披露的具体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