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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关键性,并将这两项内容直接纳入宪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大大促进了我国法治的发展。可以肯定的是,我国不但必将走向法治,而且会加快法治建设的进程。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法治的整体现状仍然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法治的推进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协调,有些方面甚至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法治的这一现实状况,说明了我国的法治未完全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鉴于此,针对我国法治落后的现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法治建设及其创新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与邓小平法治社会论为理论依据。其中,历史唯物主义认识法与经济的关系,是正确认识法与经济关系最根本的观点;邓小平法治社会论阐述了整个法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建设而服务,也是本文创新研究的意图所在。在这两个理论依据下,进行法治建设及其创新研究,是为了解决我国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面临的一些问题,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提高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的。全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市场经济与法治。这一章概述了市场经济与法治两者的概念与特征,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市场经济与法治之间的基本关系,即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守护神,并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的意义进行了相关阐述。第二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的分析。这一章从现实的角度总结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的成就及其面临的问题,即分别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治意识四个法治领域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析了我国法治建设问题的根本原因。第三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创新的原则和对策。这一章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即法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更好的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创新研究。在法治建设的原则方面,坚持了实事求是、公正、效益、民主化的法治原则;在法治创新方面,针对我国当前法治建设所面临的相关问题,分别对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人才培养四个方面进行了创新研究,并对创新法治建设的措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发挥政府在建立秩序、服务市场的职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