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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逐步深化,实体企业持股金融机构已然成为发展的新趋势。2010年国务院发布“新三十六条”,2013年国务院又颁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一系列的支持性文件鼓励实体企业进入金融领域,通过持股金融机构实现真正的产融结合。据wind数据库统计,截止2007年底我国有235家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截止2017年底,我国有2911家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产融结合正步入高速发展阶段,研究产融结合型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我国的金融体制尚不健全,以间接融资为主,存在严重的股债失衡问题。在此种环境下,融资约束是困扰多数企业的难题,为了缓解融资约束,企业不得不倚靠商业信用从供应商处获得支持。商业信用具有低成本、低门槛、容易获得、无需抵押等优势,是企业重要的非正式融资来源。
多数学者研究发现,产融结合可以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商业信用也是缓解融资约束的重要途径,但少有学者就产融结合和商业信用的关系进行探讨,产融结合对企业商业信用有何影响?两者是何种关系?替代性还是互补性关系?且在研究产融结合时,多聚焦于银企关联这一角度,忽略了对持股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研究。本文从该角度出发,样本企业涵盖持股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多种持股类型,更大范围研究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的作用机制,是促进还是抑制企业使用商业信用?并研究不同产权性质和企业规模下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影响的差异,对实体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措施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为了研究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的影响,本文以2007-2017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了产融结合与商业信用的相关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产融结合会降低信息不对称,缓解融资约束,为企业带来资金,显著减少了企业使用商业信用;当企业面临较高融资约束时,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有更明显的抑制作用;非国有企业和小规模企业实行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的减少作用更显著。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融资视角出发,以产融结合为立足点,以融资约束为桥梁,实证研究了产融结合对实体企业商业信用的影响,为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的作用机制提供了数据支持,丰富了产融结合及商业信用领域的理论研究;从产权性质和企业规模角度出发,进一步研究了产融结合在不同产权性质和不同规模企业中的异质性,为产融结合影响企业的商业信用提供了新解释和新证据;从非正式角度入手,创新性探讨了一种非正式融资对另一种非正式融资行为的影响,拓展了融资问题的研究视野。
多数学者研究发现,产融结合可以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商业信用也是缓解融资约束的重要途径,但少有学者就产融结合和商业信用的关系进行探讨,产融结合对企业商业信用有何影响?两者是何种关系?替代性还是互补性关系?且在研究产融结合时,多聚焦于银企关联这一角度,忽略了对持股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研究。本文从该角度出发,样本企业涵盖持股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多种持股类型,更大范围研究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的作用机制,是促进还是抑制企业使用商业信用?并研究不同产权性质和企业规模下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影响的差异,对实体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措施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为了研究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的影响,本文以2007-2017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了产融结合与商业信用的相关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产融结合会降低信息不对称,缓解融资约束,为企业带来资金,显著减少了企业使用商业信用;当企业面临较高融资约束时,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有更明显的抑制作用;非国有企业和小规模企业实行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的减少作用更显著。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融资视角出发,以产融结合为立足点,以融资约束为桥梁,实证研究了产融结合对实体企业商业信用的影响,为产融结合对商业信用的作用机制提供了数据支持,丰富了产融结合及商业信用领域的理论研究;从产权性质和企业规模角度出发,进一步研究了产融结合在不同产权性质和不同规模企业中的异质性,为产融结合影响企业的商业信用提供了新解释和新证据;从非正式角度入手,创新性探讨了一种非正式融资对另一种非正式融资行为的影响,拓展了融资问题的研究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