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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是我国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奠基人和实践者。在长期的革命和实践过程中,董必武的法律思想逐渐形成。其中,有关司法思想的理论更是内容丰富。这些司法思想,对于当代的司法改革,不仅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更有着重大的实践意义。
本文以历史文献为基础,结合当时的司法实践,从审判思想、检察思想、其他司法思想三个角度对建国初期董必武司法思想内容及其实践进行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研究,然后分析概括出其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对我国当代司法改革的有益启示。论文主要有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导论,主要介绍了建国初期董必武司法思想的研究现状,界定了相关概念,论述了研究的意义和研究方法,最后描述了建国初期董必武司法思想产生的背景。
第二、三、四部分,分别从建国初期董必武司法思想的审判思想、检察思想及其他司法思想的内容及其实践进行较为详细的论述。其中,审判思想是董必武司法思想中最重要的部分,占有很大的比重,主要内容有严格依照审判程序进行审判活动、重视各项审判制度的执行、简化审判手续提高审判效率、防止错判错杀、提高审判人员业务能力、注重审判监督和审判独立;其审判思想的实践主要内容有审判立法的完善、法院组织的健全、审判制度的推行、审判经验的总结、错判的纠正及积案问题的解决。检察思想中,主要内容有加强检察机关组织建设、依靠群众开展检察工作、纠正错捕错押、严禁刑讯逼供;其检察思想的实践主要内容有检察立法的完善、检察机关组织的健全、错捕错押及刑讯逼供的纠正。其他司法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公检法分工负责相互制约、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司法队伍的建设、律师公证公断等制度;其他司法思想的实践主要内容有政法学校及院系的设立、律师制度的发展、公证制度的发展。
第五部分,首先对建国初期董必武的司法思想及其实践之特点加以总结和概括,其特点有“司法工作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依法司法”、“人民司法”。然后在此基础上,探讨建国初期董必武的司法思想及其实践对我们当代司法改革的有益启示,应当坚持司法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严格依法司法维护司法公正、对当前人民司法思想中“司法为民”的反思。
结语部分,介绍了论文的创新之处及总结全文。对于当代的司法改革,建国初期董必武的司法思想对于建国初期的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值得今天的我们去研究重视;今天的人民司法工作,要切实为人民提供便利,维护司法的公正;司法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严格依法司法的思想的具体内涵应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