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结果加重犯作为刑法领域中的一种特殊犯罪类型,长久以来备受中外刑法理论界讨论。由于结果加重犯构成较为复杂,围绕其产生的不少命题都颇具争议,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就是分歧之一。结果加重犯未遂问题关乎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小,面临着是否适用升格法定刑并依照未遂犯的规定处罚的问题,同时,对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问题的研讨,是反映对刑事法律规定本身理解和体系建构态度的一面镜子。因此,为厘清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及牵连命题,充分落实刑法基本原则之一的罪刑均衡,切实有效地解决司法实践中与此相关的具体问题。本文从刑法有关未遂犯的规定和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角度出发探求结果加重犯的本质,在此基础上论述结果加重犯存在未遂的空间,并进一步阐述结果加重犯成立未遂的具体情况及探讨结果加重犯未遂时共同犯罪的相关问题,以期对结果加重犯未遂及相关问题提出零星有益见解。本文分为三大部分,结构如下:第一部分是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争议及评析。厘清结果加重犯的基本问题是深入探讨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问题的前提,本部分首先从刑法规定出发,探讨结果加重犯的本质和特征,剖析其构成内容以及各构成间相互关系。进而,引出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争议,参考域内域外研究现状和成果,梳理对立双方争论焦点和龃龉之处,并做出简要评议。最后结合法律明文规定和学界纷繁争议阐明结果加重犯存在未遂的空间和可能,从立法精神、责任主义、实务困惑、量刑匀称、主客观统一等角度,亮明肯定未遂的个人倾向及态度。第二部分在肯定结果加重犯存在未遂形态的基础上,进行类型化分析。类型化是按照一定标准分门别类的方式,借以可以把握不同类型所具有的特质。类型化分析紧紧围绕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两大部分,以前者既遂未遂和后者出现与否进行任意搭配,呈现出四种可能样态,进而对可能样态逐一深度解析。在不脱离刑法基本规定的前提下,探明基本犯罪行为在该特殊犯罪类型中的作用和功效,明确加重结果主观心态囊括的范畴,结合一定事例,援引前行研究者们的既有成果,得出结果加重犯成立未遂的几种可能,为立法考量和司法认定提供不同视角的理念。第三部分是对结果加重犯未遂涉共犯问题的初探。在立足前述两部分肯定未遂成立以及梳理出结果加重犯成立未遂空间和范围的前提下,进一步探讨结果加重犯未遂时又涉及共同犯罪时的问题,寻找牵扯到两者情况的判定路径,提出可行认定思路,旨在为涉共犯问题的结果加重犯的未遂提供些许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