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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人身伤害,是相对于显性人身伤害而言的,是一种不太明显的伤害类型。隐性人身伤害一般以一种比较隐秘的形式出现,往往不易被人察觉,或不被人们认为是伤害。但其影响深刻,发生效应又相对迟滞,会在日后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才一点一滴地逐渐显现出来。隐性人身伤害的成因有:1.教育生活中的严重压力;2.教育过程中的不当教育方式;3.学校教育中的“过度社会化”策略;4.教师素质的低下与其自身的心理问题;5.学生自身的心理素质与精神状态等。隐性人身伤害的特点是:1.原因的复杂性;2.效果发生的潜在性和凸现的迟滞性;3.后果的严重性;4.处理的特殊性等。 本次调查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并辅之以访谈法和文献法。在专家的指导下,通过自编学生问卷和教师访谈提纲,力求对天水市小学校园学生隐性人身伤害的现状进行全方位的调查。调查内容涉及教师的体罚(包括变相体罚)和心理惩罚、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不良的校园风气等对在校小学生所造成的伤害,以及学生面对这些伤害时应对的情况等。调查对象涉及9所小学的高年级学生,共发放问卷700份,回收有效问卷628份,回收率达89.71%,并对所在学校的部分教师和领导进行了访谈。学校的选择是根据专家的意见和研究的条件来综合选取的,分别选择了3所城市类型的小学、3所农村类型的小学和3所城乡结合部类型的小学。 通过调查发现:1.教师的各种惩罚方式是造成学生隐性人身伤害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有法律法规上的明文禁止,但各种体罚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2.在学校生活中,有一些特殊群体的利益更容易遭到侵害,比如性别、学习成绩和各类惩罚息息相关,这些学生受到隐性伤害的可能性也大得多;3.校园欺负现象不容忽视。欺负现象在天水市的小学校园中虽不普遍,但也不少见,在这些欺负事件中,高年级同学欺负低年级同学、同龄人中的强者欺负弱者是一个普遍的特征;4.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时,往往忽视了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5.校园风气在很大程度上与学生受伤害的多寡、严重程度等有关。针对这些情况,本研究主要从教师的角度、学校规章制度的角度和校园风气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采取的应对措施,以期能以积极的姿态预防各类校园内隐性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