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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在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公正分享其利用所产生的名古屋议定书》及国内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现实背景下,综合分析国际法律文件关于传统知识保护的宗旨、保护形式,整理归纳代表性国家传统知识数据库制度运行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的现况困境,检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从而提出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思路及具体实施措施,为有关部门提供理论参考,为加快履行国际约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系统保护提供建议。方法:主要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应用文献分析法梳理总结国外关于传统知识保护的现状;应用比较研究法综合分析代表性国家关于传统知识数据库制度运行的成熟经验,评述、提炼其中的有益措施;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法具体分析我国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存续数量、构成比例和分布现况及运用实证分析法剖析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建设与运行的现实问题,以明确和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的思路。结果:我国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等在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存、继承和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实施过程中存在争议,数据库保护制度亟待引入和完善;与此同时,传统知识较为丰富的印度、秘鲁等国家在传统知识数据保护方面已走在前列,为我国在数据库保护策略选择、数据库保护制度完善、数据库分类建设规范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为此,从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存续的现实情况和数据库建设及运行的实际问题出发,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策略、数据库保护制度与其他制度规则的协调、数据库分类建设与共享合作规范等亟待确立、完善及创新。结论: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的引入是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系统保护的创新举措,关于数据库保护,当前我国官方的态度尚不明确。基于促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传承使用、利益分享的保护目标,选择防御性保护与进攻性保护并用的策略,可为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提供基本思路;同时,在归纳分析国外成熟经验和存在问题后,检视国内数据库建设与运行的制度缺陷,提出确立并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专有性保护制度,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等建议,为实现中医药传统知识利益分享提供多重制度保障;此外,鉴于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在目前的法律制度和社会环境下陷入了生存发展的困境,有关部门的扶持推广、引导监督具有一定的实施必要性;最后,在数据库制度保障、建设规范较为完备的基础上,考虑逐步推进数据库的合作与共享,为促进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实施和维护人类健康发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