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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中国娱乐电视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在对娱乐经济、娱乐产业各个相关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之后,本文认为当前中国传媒经济发展最大的矛盾点在于产业政策不清晰,市场缺乏活力。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将电视娱乐产业从大一统的广电宣传系统中剥离出来,确立其营利性主体的地位,进而建立完整的产业链。全文从结构上来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界定了论题电视娱乐产业的范畴,并对中国发展电视娱乐业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娱乐业的历史非常悠久,大部分娱乐活动在电视诞生之前就已经出现了,比如:体育竞技、歌舞表演、博彩活动等,还有一些娱乐活动则是在电视这种媒介手段诞生以后,才衍生出来的,比如:MTV、电视剧、电视娱乐节目等等。但是,电视这种媒介诞生以后,所有原本不依赖电视而存在的娱乐活动几乎无一例外地与电视搭上了界,而且通过电视获得了更强的生命力,更广泛的参与者和更可观的收益。论文第二章从人类娱乐需求的急速增长、数字电视技术的革新、电视娱乐产业作为能够带来巨额利润的朝阳产业、娱乐文化日益成为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表征四个方面论证了我国发展电视娱乐产业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首先描述了我国电视娱乐产业发展的现状及问题,探讨制约我国电视娱乐产业发展的节点,并寻找突破娱乐产业发展瓶颈的对策。本文认为,整体制作实力的孱弱,文化创新能力的缺陷,节目美誉度的低下,遏制了中国电视娱乐产业良好的发展势头。接着,从政府的角度论述了如何打破电视娱乐产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并建立保护民族文化的本土化扶持政策。中国电视娱乐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与新闻、意识形态宣传混合在统一的广电系统中,被过分地渲染了宣教功能,偏离了娱乐产业本身的定位。定位偏差导致的管理制度、运营机制方面的问题是根本性的,外化为市场准入过于严格,结果遏制了整个产业的增长势头。最终指向市场的缺乏活力,娱乐产品的匮乏,制作水平低劣,节目交易市场发育不成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调整电视娱乐产业政策,确立营利主体地位。由于我们以前赋予电视传媒产品过多的宣教功能,大大地削弱了其与生俱来的娱乐功能,而使其本身的商品性随之而被极大削弱,这是中国电视娱乐产业未来发展必须冲破的藩篱。这种突破要涉及到政策环境,演出公司的特批,电视剧节目的立项由国家控制等方面。第三部分则是在具体的运作策略上提供了建议。首先是内容,节目内容建设是电视娱乐产业的重中之重,本文第四章着重从娱乐节目的品格(雅与俗)和内涵(东方与西方)两个角度展开论述。媒介技术日新月异,卫星电视、互联网对新闻传播的世界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娱乐资源共享的同时,文化的冲突与融合成为必然趋势。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在东西方文化、传统与现代文化的交流和碰撞的过程中,本土文化如何自处也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其次是制作,娱乐电视产业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尤以节目的生产、供应、传播、广告营销等为核心业务,每项核心业务都涉及多个经济实体。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十分强调分工与协作的社会化大生产的今天,将娱乐节目制作从电视台的传统业务中划分出来,建立强大的专业制作机构是做大电视娱乐产业、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效益最大化的必由之路。当然,还有与之相关的电视制播分离以及投资融资体系的建立。再次是市场,我们在分析娱乐产业时注意到,围绕着电视节目,从内容创作到受众消费,这一过程所涉及的各个环节构成了一条以内容供应、传播渠道、电视受众为基本环节的电视产业链条。在这三个基本环节的基础上电视产业可以向外延伸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明星经纪、节目供应商、收视调查以及广告经营代理等等。当然建立完善的节目销售市场体系,还必须有强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作支撑。最后是平台,由于我国电视节目市场远未成熟,电视节目的社会制作多年来处于潜流暗行的状态,制作主体未能获得身份上的确认,由此在电视节目的交易过程中,制作机构与电视节目的播出平台——各级电视台的关系未能得到理顺,双方的权利与责任、风险分担并不明晰,造成资源浪费、效率低下、产业化改革裹足不前。第七章从我国电视节目制作市场的政策流变入手,探讨电视节目的社会化制作中,电视节目制作方、播出方之间如何理顺权责关系以及如何完善节目发行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几大强势文化赖以扩张辐射面和攫取高额利润的主要方式即销售他们的电视娱乐产品。面对席卷而来的全球化浪潮,电视娱乐产业如何在中华民族延续自己五千年文化生命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如何在新一轮国家综合实力竞争中提高我国的软实力,这就是本篇论文探讨和力求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