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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们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生态承载力评价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关键内容之一,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但目前国内煤炭矿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理论及方法研究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对于煤炭开发区域的生态承载力评价方法、评价因子和评价指标体系均亟待深入研究。本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1)在系统分析国内外生态承载力评价研究进展的基础上,结合研究区生态脆弱以及煤炭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的特点,提出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煤炭开发区域生态承载力评价。(2)以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承载力理论、生态学理论为基础,结合煤炭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的特征,构建了适用于煤炭开发区域生态承载力评价的模型,提出了采用承压度(CCPS)来描述特定生态系统的生态承载力水平,承压度用压力指数(CCP)、承载指数(CCS)的比值来表征。(3)依据构建的评价模型,构建了煤炭开发区域生态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三级,一级为承压度,二级为承载指数、压力指数,三级为生态系统弹性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并给出了指标的量化方法。(4)以毛乌素沙地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过渡带为研究区域,确定了生态承载力评价指标的分值和权重,对研究区域的生态承载力水平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表明,研究区域的承压度为59.20,分级为中压水平;说明研究区域生态承载力为中等,可在保护条件下发展。压力指数为34.33,分级为中压,表明压力主要来自土地资源压力、水资源压力以及固废排放压力。承载指数为57.99,属中等承载,表明区域生态系统有一定的承载能力,但区域生态环境脆弱,自我恢复能力也比较低,水资源和环境要素承载力较小,矿区资源的开发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在矿区开发过程中,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环境污染的治理,实现资源开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共赢。(5)通过研究区域的生态承载力评价结果,提出了增强煤炭开发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对策和措施:保护土地资源;保护水资源;治理和控制环境污染;开展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