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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与普及,使得信息产业以其强大的生命力,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最主要的驱动力。其中,电子政务的发展成为当代信息化建设最重要的领域之一,世界各国政府纷纷在政府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方面投入巨资,以确保其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大规模的投入和建设后,电子政务能否真正取得预期的成效已成为各国、各级政府必须关注的问题。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之提供正确的信息源泉和发展导向,需要加强和重视对电子政务活动的绩效评估,从而指引今后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方向,确保电子政务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但是,这些年来,电子政务的实施到底为我们的政府节省了多少成本,对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做出了多大的贡献,为整个社会带来了多大的效益,目前尚没有对此进行过切实量化的评估。 电子政务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之上,经过政府职能转变、结构调整和优化业务流程后的使用信息网络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向公民、企事业机构、其他政府机构提供政府信息和服务的新型政务运作方式。 传统政务的处理方式是以政府机构和职能为中心,由于业务流程复杂,审批环节众多,议事程序漫长,企业办理相关事务经常需要几个月甚至半年、一年的时间,不但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速度,也大大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使得政府与企业、公众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同时也为政府某些人员的腐败行为留下了巨大的空间;电子政务的处理方式是以社会的需求为中心,政府以“向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府管理服务”作为出发点,帮助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快速、方便、透明、公正地办理各种经济与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关系,共同推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电子政务的内容非常广泛,从电子政务的服务对象来看,主要有三个基本运行模式:政府间的电子政务(G2G);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G2B);政府对公民的电子政务(G2C)。鉴于电子政务的复杂性和笔者的实践经验,本文中选定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G2B)为研究对象。 电子政务的成本、效益是电子政务绩效评价的重要对象,也是电子政务绩效评价指标选定的重要依据。以此为基础,国内外学者已经设计并使用了一些绩效评价的方法,这些方法中既有定性方法、定量方法,也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但是纵观这些方法,尚没有在G2B模式下对政府和企业绩效的量化评价方法及实践方面的研究。 作业成本法(Activity Based Cost,ABC法)是以作业为基础的成本计算方法,作为一种先进的成本管理方法,一经学术界介绍就受到了企业管理者的追捧,成为他们改进企业流程,提高效率的利器。根据作业成本法的特点和G2B模式下电子政务评价的需要,笔者引入作业成本法到电子政务绩效评价中,并对作业成本法应用于电子政务绩效评价上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基于作业成本法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本体系中,设定了时间、人员和成本三个指标,确立了分析步骤和计算公式。力图通过该评价体系,尝试从政府和企业的角度对传统方式和电子方式下的政务活动进行人员、时间和成本方面的分析,从而找到电子政务对政府和企业贡献的大小。 本文中,将商务部外贸招标管理系统作为G2B模式下的实证案例,利用建立的基于作业成本法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计算分析电子政务对政府和企业两方在完成一次招投标活动中,在时间、人员和成本上的贡献。通过实证计算分析,一方面验证了基于作业成本法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也对电子政务绩效有了客观量化的认识。通过该实证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通过案例实证分析发现,电子政务的绩效在人员、时间和成本三个指标方面都有显著提高。其中企业在成本方面的绩效提高最为显著;政府在人员方面的绩效提高最为显著。而这种提高主要体现在电子政务以Internet作为平台信息流动性的增强,这种流动的增强既是推动电子政务的动力源泉,也是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的方向; 2、尽管目前电子政务相对于传统政府而言,已经取得了较高的绩效,但是仍然有提高的余地。通过本案例的研究发现,目前电子政务解决了企业面向单一政府部门办公的问题,但是在企业面向多政府部门办公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如果能够增强多个政府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电子政务的绩效将更加显著。 3、电子政务的实施,改善了政府的业务运作方式,事实上促进了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不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组织招投标、审批等业务流程复杂、环节众多的事务性工作,而改为通过电子化的方式完成,政府机关的公务员更多的转向了监督管理角色,加大了政府的监管力度。同时也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公正性; 本文所研究的内容由于国内尚没有进行过此方面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价,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一定的创新型,具体体现在: 第一,针对G2B类型的电子政务,从时间、人员和成本三个维度建立了电子政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比较传统政务和电子政务,以量化的方法证明了电子政务绩效的提高; 第二,在成本的度量方面,引入了作业成本法到电子政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不但知道了总成本,而且知道了在电子政务中各个阶段的成本,提高了成本核算的力度,从而为进一步的决策提供了更详细的数据; 第三,采用该评价指标体系,完整的评价了G2B类型的电子政务中参与各方的绩效,即企业绩效和政府绩效。 同时,本文的研究有以下三方面的局限性,将在今后的研究中作为研究方向,做进一步的研究: 第一,在本文案例分析中,某些计算数据会涉及到全国范围,逐一分析计算势必会增加案例分析的复杂度和工作量。因此在不影响结论的前提下,进行了一定的成本方面的假设,如平均工资等。该假设将影响到计算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需要考虑整个电子政务运行的生命周期。本文所建立的模型与案例分析仅仅是针对一次运营活动的分析,如一次招投标活动。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将电子政务的运营周期考虑进去,做进一步的研究。 第三,电子政务的实现方式有很多种,本文所提出的电子政务指标体系主要针对的是G2B型电子政务。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其绩效评价算的复杂性将会更将加剧。由于目前国内尚没有利用作业成本法对电子政务的绩效进行计算研究,本文研究的事物及采用的方法相对也比较新,所以一定存在着某些不足和可以进一步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