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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一种社会化的行刑方式。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刑法修正案(八)》首次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再一次肯定了社区矫正法律地位,并扩大了其适用范围。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了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完善了社区矫正的适用、交付对接、矫正措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矫正解除等一整套工作流程,是目前我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操作规范和基本依据。然而,上述法律并未能对社区矫正提供一套完整的程序规定,程序的缺失必然制约社区矫正事业的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程序,有利于保障社区矫正目标的实现,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从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法律体系。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对社区矫正的概念、性质、适用对象以及其重要意义进行概述;第二章对社区矫正的起源和其在我国的发展作了简要说明。在对社区矫正制度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于第三章剖析了当前我国社区矫正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主体不明确、衔接混乱、适用程序不严谨等方面;第四章通过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构建我国社区矫正程序的建议。对引入审前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无缝对接、矫正规则、检察监督等进行了阐释。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构建社区矫正程序,是社区矫正完善和成熟的标志,也是社区矫正立法所必须纳入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