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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温室效应和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已受到各国政府和人民越来越多的重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立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之上,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来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能够有效的降低减排成本。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或者开始建立自己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在2012年之前不需承担强制性的减排义务,但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的中国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来自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压力。无论是为了应对巨大的国际压力,还是为了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都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中国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气候变化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节能减排,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如今,我国已初步具备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条件。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学者、大众等各方面的长期共同努力。笔者在文中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介绍,并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以期能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作出一点贡献。论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基本理论的介绍。笔者首先界定了碳排放权的概念,认为其是一种特殊的排污权;接着对碳排放权的性质进行了界定,认为其既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发展权,同时还是一种公权色彩浓厚的私权;然后对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和分类作了相关介绍;最后介绍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对各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介绍与评价。笔者先后介绍了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美国西部气候倡议(WCI)、区域性温室气体倡议(RGGI)、气候储备行动(CAR)、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温室气体减排计划(GGAS)等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优点与不足进行了评价,指出了其中可以供我国借鉴的制度或做法。第三部分是对我国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笔者首先从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中国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后《京都议定书》谈判困难重重、维护国家利益、顺应国际潮流抢占发展时机、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必要性,然后从理论基础、政府支持、政策法律、相关制度、科学技术、实践经验等六个方面论述了我国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可行性。第四部分笔者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构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提出了我国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总体设想,认为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该包括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两个层面,同时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依托国家规划,采取“三步走”的方式,接着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应坚持的原则包括:协调发展、发展优先原则,长效性、渐进性、系统性原则,市场、政府相结合原则,效率、公平相结合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紧接着笔者从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碳排放权交易的客体、碳排放权总量的设定、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碳排放权的移转、碳排放权交易的监管以及法律责任等七个方面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