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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金融化的不断深入,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加强,金融国界正在逐渐消失,任何一国都不可能脱离开放的国际环境孤立运行。在这种环境下,金融业混业经营体制的发展、金融监管的国际标准和范围的变化引发了各国关于监管模式及结构的争论。我国自从加入WTO后,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金融集团纷纷进入中国市场,今年年底,我国金融业将实现全面开放,以“分业”为背景的中国金融业将直面以“混业”为背景的金融集团,外资的进入将使中国金融业面临更大的挑战。在该背景下,研究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对我国金融监管及整个金融业的发展都具有现实意义。首先,本文从金融监管模式的理论基础出发,介绍了几种主要金融监管模式及各自的优缺点,分析了影响金融监管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运用博弈理论分析了金融监管模式对监管成本收益的影响。在不同的金融监管环境下,尤其是不同的经济金融环境下,每个国家应当采取的金融监管模式也相应有所不同,不能说一概照搬哪个成功国家的监管模式就一定合适,金融监管模式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不存在一成不变的“最佳”的固定金融监管模式。完善、恰当的金融监管模式应当根据一国的环境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其次,对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现状进行了研究,列举了几个主要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并进行对比,指出了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借鉴意义。然后,对混业经营的概念进行界定,并从理论上研究了混业经营与金融监管模式之间的互动。在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模式面临很大挑战。文章对这些挑战都进行了具体分析。最后,提出了我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思路。在具体分析我国未来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依据和现行金融监管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我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提出了理论设想和相关建议。加强金融协调监管,从实际出发,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实现统一监管。文章最后提出了新的统一监管机构能够节省交易费用的观点,并从美英两国的直接监管成本的数据分析中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