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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型经济体,由于环境的快速变化以及法律的滞后,民间的创新行为常处于“法外”或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成为非正式经济。这类非正式经济往往体现了微观经济主体对环境变化的反应,包含了经济发展的重要信息。但它们能否发展成更大的规模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常敏感依赖于地方与中央政府的态度。本文通过建立一个中央地方博弈的多期模型,讨论中央政府终止非正式经济的概率,事后对地方政府的惩罚力度,以及地方实验权的大小,是怎样影响地方政府在支持民间创新行为、借机剥夺民众以及不作为三个决策之间的选择的。发现当中央政府事后对剥夺民众的地方政府惩罚力度越大时,事前的非正式经济终止概率就可以越小。只要剥夺民众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带来的一期收益小于不作为的多期收益,最优终止概率也不为1,即中央政府需要对非正式经济持有一定的宽容度。同时,当中央的事后奖惩能力有限时,通过不完全下放决策权一即实验权也能起到甄别不同类型的地方政府的作用。也就是说,设立实验区而非完全放权能部分地替代事后惩罚。在实验区里中央政府对违法案件的容忍度要高于完全下放决策权时情况。模型也预测只有当惩罚力度中等时,中央会选择不完全分权。这也为中国的实验区发展模式提供了一个新的可能的解释:即当中央政府的惩罚力度有限的情况下,不完全下放实验权除了能避免大范围的损失以外,也能起到甄别不同类型的地方政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