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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涉及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到政府形象的树立,涉及到全社会的长期稳定。因此,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并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解决了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食品的数量安全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转型,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逐渐凸显出来。频频发生的食品中毒事件严重打击了公众的消费信心,同时也影响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面对日趋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我国政府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绩。首先,国务院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行使其原有职能,负责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其次,《食品安全法》(草案)已于2007年11月经国务院讨论通过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议,今年有望正式出台。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下,全国的食品安全局势有所好转。但是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在监管体系中,监管主体是关键。监管主体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效。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导,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段监管的格局,但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仍然受到了不少阻碍。本文就是从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这个角度来展开论述的。全文共分四个部分:导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地位、作用和职能,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优化途径。导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并对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和政府监管这三个概念作出了解释。第二章主要说明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主导地位和战略地位,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和职能。第三章指出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深刻原因。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笔者提出了优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一些具体建议。首先,优化监管权力的横向配置和纵向配置,这是食品安全监管主体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其次,为监管主体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然后,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行政效率。最后,笔者建议构建一个政府主导的多边治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这是本文的一个创新点。希望本文能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