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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12汶川地震造成了大批的人员伤亡、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难以抚平的社会伤害。灾害发生后,党和政府迅速做出抗震救灾的决定,对灾区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救援。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意味着抗震救灾工作由紧急救援阶段过渡到了灾后重建阶段。灾后重建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持续性的系统工程,关系着每个灾区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建设。在灾后重建工作中,不论在宏观调控、资金资助还是在协调组织方面,政府都责无旁贷地扮演主角,起着主导作用。但是,现代政府是有限政府,单靠政府力量来完成灾后重建工作是有一定难度的。这为我国非政府组织介入到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了契机。非政府组织具有专业性、灵活性等优势和特点,在一些社会事务上由非政府组织来完成会效果更好,两者合作能够提高重建效率。因此,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互动非常必要。在学界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互动关系是讨论的重要课题之一。在实践领域中,如何互动才能实现优势互补也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采用案例分析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合北京地球村这个典型案例,探讨它与政府互动关系和困境,总结出两者的互动模式及特点。由此提出了理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互动关系的对策。以期为今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如何进行良好有效互动提出一些有益的借鉴与启示。文章主要分为六个部分来探讨我国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在灾后重建过程中的互动关系问题:第一部分是导论,首先阐述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其次是介绍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架构,并说明本文所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互动关系的相关理论。首先,介绍近几十年来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关系的理论基础,包括:政府失灵理论、合约失灵理论、第三方管理理论和治理理论。其次,是对目前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互动关系的成果研究,并结合灾后重建阶段,阐述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灾后重建中的互动关系。第三,对台湾、日本、美国这几个国家和地区在灾后重建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互动关系进行分析和比较,得到一定启示:一是政府要把非政府组织当成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力量,积极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到灾后重建工作中才能形成优势互补;二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要通过法律来严格规范各自的职责和行动范围;三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需要在平时就注重与对方的互动联系。通过互动和沟通彼此都会有一定的了解,合作起来两者才能做到互信互利,关系才会更加顺畅和融洽。第三部分论述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互动关系。在灾后重建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发挥其功能。通过对两者在互动中的作用和角色分析,笔者总结出在灾后重建阶段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互动的特点主要有三个:一是政府作为主角、非政府组织是配角;二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领域有所拓宽,合作渠道也增加了;三是在两者合作的过程中,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在此基础上,作者发现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灾后重建中的互动关系具有一定特点: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基本上是政府在主导,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重要补充力量参与进来。他们的合作领域较之前有所拓宽,合作的渠道也有所增加。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到灾后重建中来,使得社会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提高了重建效率。第四部分是对个案进行分析。本文选自北京地球村进行案例分析,是因为它在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界有一定典型性,其参与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并取得一定的成效,这与它和政府之间的互动是有密切联系的。因此,通过对北京地球村在彭州主导实施的红十字乐和家园项目的介绍,展示它和政府的互动成果。第五部分是分析北京地球村与政府的互动关系。北京地球村在主导实施红十字乐和家园项目的过程中,要与当地政府进行频繁而紧密的互动,产生了相互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些复杂关系给当地政府和北京地球村的互动带来了困扰。结合这个案例,笔者得出了北京地球村和政府互动的关系模式,并进一步总结出这个互动模式的特点:双方主动合作、优势互补,在互动过程中不断协调他们之间的冲突。尤其协调冲突这一特点,本人认为冲突的存在不是阻碍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互动的障碍,反倒是推动他们加深合作的动力,所以协调冲突的过程,同时也是两者良好互动的过程。第六部分是为理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互动关系提出的对策和建议。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约束,这是为了解决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互动中的信任问题和制度建设。对政府来说,只有加强了法律约束,政府才不能侵害到非政府组织的权利,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就会更加规范。对非政府组织来说,法律法规的约束可以明确的规范非政府组织的行动与范围,保障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双方的约束,不论对政府还是对非政府组织都是非常重要的。其次要完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机制,主要从协调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这两个方面来重点构建。这是为了扫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互动过程中所存在的障碍。最后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要创新互动模式。目前,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互动的模式主要有授权式和契约式两种。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是有差异的,非政府组织的活动领域和特长也是不同的,这就需要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更多的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社会事务的特殊性、服务对象的差异性等等问题考虑,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合两者合作的互动机制,不断创新他们的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