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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1)(以下称《规范》)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初步建立起我国政府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规范体系,对我国公共部门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规范》出台实施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仅仅是起到了原则性的指导作用,在其评价体系方面并未作详细具体规定;另外,与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相比,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内部控制评价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落实的重要手段。同时,习近平(2019)再次强调政府、金融、国企等各行各业都要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完善创新风险防控机制。(2)此外,《规范》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明确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预防腐败成为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行使国家权力、承担社会职能的重要组织,其运行关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更是关乎社会经济发展、文化建设与社会和谐。因此,一套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有利于对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做出客观评价,有利于发现内部控制建设中的缺陷并做出改进,从而实现“以评促建”的目的。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正处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正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反腐态势下,在不断强化反腐体制与机制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作为治理腐败体系下的重要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文章旨在通过总结和归纳国内外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预防腐败研究的文献,深入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流程、内部控制层面、公权力防腐控制要点等,为从预防腐败视角完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也为当前不断升级的反腐反贪高压态势提供新的治理贪腐的思路。然后,本文通过多层面、多要素从预防腐败角度构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模型。文章以S县税务局为例,对掌握国家财产、拥有行政权力的执法机关进行研究,从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行政事务层面着手,利用层次分析法、模糊评价法对现行S县税务局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挖掘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腐败风险点。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力求将抽象的内部控制、预防腐败理论借用案例具象化,由点及面,进而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促进我国打造更加廉洁、更加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做出一定的贡献。本文主要贡献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腐败预防的研究,从行政管理理论、内部控制理论以及腐败预防理论的角度阐释对腐败预防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动因,从而完善腐败预防视角下的内部控制理论基础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在腐败预防角度下的内在机制,有助于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频发内控失效、贪腐等现象的理论研究。二是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三个层面入手,将行政管理理论、内部控制理论以及预防腐败理论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结合起来,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三层评价指标,构建腐败预防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对其实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结合,对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和塑造高效廉洁政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三是结合S县税务局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研究,提出腐败预防视角下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升的路径与方法,对基层行政机关预防腐败、防范风险、强化内部控制等具有一定程度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