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微信红包作为一种新兴金融衍生产品,已经逐渐被大部分微信用户所使用。但是在整个微信红包活动的发收活动过程中,产生了不利于微信用户权益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微信红包的法律属性和特征,弄清微信红包涉及的几种基本民事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民法理论,寻求微信用户维权的治理对策。文章主要运用了比较和文献分析的方法,对微信红包的民法问题进行研究,对提高微信用户民法知识,保障其权益,具有指导意义。本文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和介绍了微信红包的概念和内涵,从法律的角度上将微信红包定位为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原理,阐述微信红包这一赠与合同是如何成立和生效的,根据合同法从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两个要件分析微信红包这一赠与合同是如何生效的。同时,介绍了微信红包的类型,以及微信红包发收活动的整个运行机制。此外,通过阐述微信红包的四大产品特征及六大法律特性更好地理解和辨析微信红包与传统红包之间的区别,特别注意到微信红包的独有特性。进一步的厘清参与微信红包发收活动的四大主体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并进行详细、具体地说明微信用户、腾讯公司、财付通公司和用户银行卡的发卡行之间相互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第二部分,本文主要阐述关于微信红包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讨论的是四大问题:关于微信红包诺成性的争议;关于微信红包撤销权的不足;关于微信红包赠与对象特定性的缺陷;关于微信红包沉淀资金及其孳息的问题。第三部分,本文阐述了解决上述微信红包四大问题的对策:明确微信红包的诺成性来保障受赠人的权益;完善赠与人的撤销权来保障赠与人的权益;在法条里单独强调赠与对象的特定性来解决抢错红包的问题,来保障赠与人的权益;确立沉淀资金及其孳息的共享性,保障微信用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