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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是我国海外贸易大发展的时期,其对外贸易往来的深度和广度都超过了以往各朝代,达到了封建时代的高峰。宋代海外贸易的大发展有各方面的原因,如政治原因、经济原因、文化原因等,但是法律制度因素对宋朝海外贸易起到的重要作用却很少引起注意。
宋代的海外贸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是继承了唐朝设立的广州市舶使改名为市舶司,建立健全了其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并将市舶司机构扩大到沿海许多港口,使其成为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其次就是颁布了世界上最早的海上贸易成文法规《元丰广州市舶条法》,包括贡使的接待与蕃商的招徕,蕃商入港的检查,舶货的抽接与博买,货物的出纳与销售,舶货贩易的管理,华商的管制,海禁,蕃坊的监督与管理等部分内容。这部法律对宋代的海外贸易起了巨大的作用。宋代海外贸易的第三点内容就是关于贸易和经济的单独的敕令,纷繁的敕令成为宋代海外贸易的重要内容,大量的贸易法律是以敕令的形式出现的。对市舶条例起到重要补充的作用,作者对这些敕令进行研究,比如宋朝关于铜钱走私的管理法令。本文将结合地方各路市舶,尤其是最重要的广州、明州,泉州三大港口,详细阐述宋代的海外贸易的具体运行状况和对东南沿海经济的影响。
如此丰富严密的海外贸易立法,是前所未见的,也促进了宋代海外贸易的发展,使宋代成为中国古代海外贸易最发达的朝代.良好的贸易法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对现代我国完善海商贸易法规,发展对外贸易有巨大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