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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度假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欧洲,在之后的几十年里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休闲度假方式。90年代初,分时度假进入中国市场,首先登陆在海南、福建等地。然而,分时度假在中国却饱受质疑,甚至在央视315晚会上遭到点名批评,远没有达到推动房地产行业和旅游行业的初衷。总体来看,分时度假之所以在中国水土不服,原因主要有四:一是20世纪末的国内市场并没有达到足够成熟度;二是缺少相应的行业规范规制从业人员和相关公司;三是相关产品设计和理论研究没有跟上位;四是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导致整个流程缺少相关法律依据。分时度假产品本身没有问题,只要立法机关根据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出合适的法律法规,相信分时度假在中国会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本文罗列并分析了国内外对于分时度假的定义,结合其在中国的现状,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基础上,对分时度假权利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分时度假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议。除去引言及结语,本文共分为四章,约两万四千字。第一章是对于分时度假概述并大致介绍、分析了分时度假在中国的现状。首先从分时度假的定义出发,结合国内外的观点,对于分时度假这一产品有了一个初步的阐述,随后对于分时度假在中国的状况进行了分析,结合出现的矛盾说明本文的写作目的。第二章中比较了欧盟、英国、美国等西方先进国家对于分时度假的立法。介绍各国立法之后再总结并分析各自的优劣,以期达到对我国分时度假立法借鉴作用。第三章为分时度假对传统物权理论的挑战与发展。作者结合物权三大原则和所有权的三个特征,逐一分析分时度假对于它们的挑战与发展,阐明分时度假作为一种新的产品对传统物权理论是挑战更是发展,强调在以后的立法过程中将分时度假纳入物权体系的重要性。第四章对分时度假权利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探讨。本章中,首先将学界的一些主流观点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然后结合案例分析分时度假权利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等对于分时度假权利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认为社会实践中分时度假大多是债权模式,但物权模式下的用益物权模式对于分时度假更为合适的结论。最后结合国外立法对我国分时度假立法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