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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的迅速发展,重组交易主体间签订业绩承诺协议的数量也随之增多。被并购企业做出业绩承诺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并购重组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然而普邦股份、华测检测和瀚叶股份等公司的业绩承诺均是压线完成,且公司股东或管理层存在通过盈余管理方式实现业绩承诺的动机,这就导致我国学者对业绩承诺的作用和影响产生争议。业绩承诺经济后果研究近些年备受关注,已有研究并未深入讨论在定向增发并购重组中,业绩承诺及业绩承诺协议具体内容对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本文手工搜集2013年-2017年A股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的交易数据,以此对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意在通过对定向增发并购重组中签订业绩承诺协议和未签订业绩承诺协议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研究在定向增发并购重组中签订了业绩承诺协议的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更大程度的盈余管理,同时分析了上市公司的股权性质和业绩承诺协议中关于净利润增长率、补偿方式、承诺方向的相关规定的不同是否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理论分析及相关实证检验,本文主要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在定向增发并购重组交易中,做出业绩承诺公司比未做出业绩承诺的公司存在更大程度的盈余管理;(2)相比国有企业,签订业绩承诺协议的非国有企业盈余管理程度更大;(3)业绩承诺协议中约定的净利润增长率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呈倒U形的关系;(4)在签订业绩承诺协议的公司中,承诺补偿方式为股权形式的比现金形式的盈余管理程度更大;(5)在签订业绩承诺协议的公司中,双向业绩承诺比单向业绩承诺的盈余管理程度更大。针对实证分析,本文认为在定向增发并购重组中,应完善对被并购企业的价值评估方式,督促被并购企业披露业绩承诺协议中预测净利润的依据,并加强未完成业绩承诺从而触发业绩承诺补偿后的外部监管,以减少定向增发并购重组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保护并购企业及被并购企业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