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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型多边环境协定是国际环境法有序化进程不断推进的体现,但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无序化和不成体系的问题,例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决定是否可以适用于《京都议定书》的遵守。国际环境法无序化和不成体系问题会对国际环境法的权威性、有效性产生不同程度的冲击,当前应当对金字塔型多边环境协定进行进一步的整合。本文以克罗地亚案为切入点,通过多边环境协定整合以及国际环境组织整合路径的阐述,将有助于缔约方会议决定适用范围的扩展,从而推动国际环境法有序化进一步发展。 本文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克罗地亚案的相关背景,并阐述了该案的核心争议。 文章第二章主要介绍《京都议定书》强制执行事务组主张缔约方会议决定应当分别适用的结论以及理由。 文章第三章主要介绍克罗地亚以法律解释方法为出发点,主张缔约方会议决定应当统一适用的立场及理由。 文章第四章主要阐述缔约方会议决定适用受限的根源,即国际环境法有序化进程下的无序化、不成体系问题。 文章第五章对缔约方会议决定适用扩展的路径作出了探讨,主要从多边环境协定整合以及国际环境组织整合两方面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