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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美国次级贷款危机爆发,一些遭受巨额损失的金融机构对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方法进行猛烈抨击,关于公允价值的会计讨论迅速升温。针对发生的金融危机,FASB和IASB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包括针对不活跃市场下的金融工具计量与披露发布专家小组报告,修订公允价值级次改善公允价值计量,修订金融资产重分类要求等等。我国的会计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趋同。IASB、FASB的动态对于我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取其精华,可以使我国在准则的制定、实施过程中节约成本,也利于同国际惯例保持一致。本文立足于金融危机爆发前后公允价值计量选择的最新国际进展,从金融工具的定价特点和相关理论研究出发,提出公允价值依旧是金融工具计量的最佳选择。论文运用比较分析法,详细分析了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我国会计准则对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计量要求,分析公允价值的运用情况,并以中国银行遵循国际会计准则、我国会计准则的两套报表以及花旗银行遵循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报表比较了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中应用的差异。最后,从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中应用的三个方面,即公允价值级次、公允价值选择权以及重分类修订等进行讨论。“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级次”部分介述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以及最新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有关公允价值级次的规定,分析了级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论文认为公允价值级次提供了对投资者有用的信息,提高了财务报表的透明度,提高公允价值的一致性与可比性。通过中国银行与花旗银行的实例比较,论文提出我国在此方面存在的差距,并据此对我国准则完善提出建议。“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选择权”部分介述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提出,通过分析其应用情况,发现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会计错配问题,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公允价值选择权是扩大公允价值应用的有益尝试。“金融工具的重分类修订”部分跟踪了IASB对重分类规定的最新修订,以实例分析了此修订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认为这是公允价值应用的历史倒退,考虑到企业可能滥用重分类操纵利润,提出我国应谨慎对待国际会计准则的这一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