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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恨是什么?为了找出怨恨的源头,舍勒对怨恨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讨论。在通常情况下,它仅仅被视为一种个人情感,用于表达在某种情境下的心理活动。这种情感被认为是带有强烈的负面意义的,通常表现为对于他人的敌意。和其他情感一样,怨恨的产生也具有诸多原因,不论是人自身的情感波动还是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影响,都有可能催发这种负面情绪。事实上,怨恨不仅仅会作用在遭到敌视的他人身上,它首先作用的对象就是产生了怨恨的人本身,也就是说,产生怨恨的人并未将这种情绪发泄出来,而是选择持续隐忍,这会导致人产生自我厌弃。因此,产生怨恨的人必然会首先自我毒害。当这些在怨恨他人的同时自我毒害的人达到了一定的数量,怨恨就有可能从个人情感上升到一种社会现象,并且在无形之中导致更大的危害。在尼采的著作中,基督教僧侣因为自身的无能而人为地将这种情感无限扩大化,让更多处于弱势的人成为他们的盟友,这令基督教之爱成为怨恨的源头。舍勒反驳了这种论点,认为尼采对于基督教之爱的本质认知出现了偏差,但认同了怨恨的自我毒害功能,并进一步讨论了怨恨的形成过程以及在现实中的表现,认为怨恨者在进行自我毒害的同时为了消除这种毒害选择了对社会价值进行颠覆。在现代社会中,这种颠覆行为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事实上,所谓的现代道德伦理反而会导致怨恨产生,为了能够保证自己在社会中生存,心怀怨恨的人们选择了一种机械化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放弃了对生活的享受。在这样长期的恶性循环中,人的生命价值不可避免地会走向没落,这就是怨恨在现代社会的表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