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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法院法官人才流失浪潮席卷而来,起初这股浪潮还是较为突出的出现在中西部等偏远地区的法院中,然而近些年,法官流失现象开始大规模的出现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在北京、广东这样的发达地区法官流失现象也是层出不穷甚至更为严重。这对于人民法院法官队伍保持公正、廉洁、高素质,并实现法官职业化、精英化、权威化的目标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严重阻碍了我国司法活动的顺利开展也与我国的法治化进程不相契合。造成这一不良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我国法官收入较低,经济保障条件较差,法官薪酬制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合理。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较高的消费水平与法官较低的收入水平之间的矛盾愈发尖锐,导致大批法官选择离开法官队伍,另觅其他高薪工作。不理想的工资待遇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导致法官职业的吸引力不断下降,这一问题是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不容回避的现实背景,改革法官薪酬制度也成为司法改革方案中的重头戏之一。总体来说,我国现行法官薪酬制度长期以来受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公众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已经形成一种传统稳固的运行模式和制度依赖。法官工资水平较低、工资水平差异较大、基层法官工作量与收入水平不平衡、工资调节机制僵硬缺乏有效激励机制以及福利保障制度不完善等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本论文将重点通过比较研究法、实证调查法等综合研究方法着力分析我国现行法官薪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弊端,并细致研究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外国法官薪酬制度中的成功经验,剖析我国法官薪酬制度改革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探讨怎样通过行之有效的司法改革重构法官薪酬管理制度,使之能够符合法官职业的特点。让法官找回应有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从源头上彻底解决法官人才流失严重的现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