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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餐饮业发展非常迅速。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餐饮服务无证经营的情况不容乐观,无证经营现象随处可见。大量无证经营单位的存在,不仅有损国家法律尊严、淡化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严重影响社会整体卫生水平的提高,而且还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危害群众的人身安全。尽管近几年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整治、加强监督巡查、加重处罚力度、加大普法宣传等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有市场需求,为追求暴利及利益最大化,仍然有部分诚信缺失的经营者铤而走险,选择了无证经营。目前在我国,政府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导力量,长期处于垄断地位,政府什么都想管,但却不一定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另外,政府监管还存在惩处可操作性差、监管职能难以落实、监管部门准入条件繁多、执法过程畏首畏尾等一系列问题,单靠政府监管显然已无法很好解决这一民生问题。因此,采取何种对策去治理餐饮服务无证经营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及迫切。 笔者以广州市南沙区餐饮服务无证经营现状及监管情况为例,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及利用自身工作优势,获取可靠的数据及相关文件。同时,以龙穴岛居民区57间餐饮服务单位长期无证经营这一典型个案为切入点,详细地分析了餐饮服务无证经营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从而提出公共治理的思路及对策。纵观国内外大量的文献资料,大多学者都注重对食品安全监管及对策的研究——即是对从农田到餐桌(农产品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全程研究,很少文献有提及餐饮服务、特别是餐饮服务无证经营的对策研究;在对策研究方面,大多学者注重在政府监管方面做文章,甚少文献在该领域研究对策时有引入公共治理的理念,笔者在这两方面可谓有所创新。 本文从公共治理的角度入手,对餐饮服务无证经营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尝试探索新的监管思路,变政府单方的监管为政府、社会、市场多方合作的监管体制。通过政府、社会、市场三方监管,最终形成公共治理格局,从而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行为,保障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及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