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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文论中虽然没有直接出现过接受理论这样的名词,但实际上,诚如一位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中国虽无接受美学之名,早有接受美学之实。”①中国古代文论在关于文学接受方面的理论不但不是一片空白,相反,它是极为丰富的。我国古代文学中的接受理论萌芽于先秦时期,《易经》中的“仁者见之为仁,智者见之为智”,孔子的“智者乐山,仁者乐水”是说接受者的视野不同对作品的理解与侧重点也不同;儒家另一位代表人物孟子的“知人论世”和“以意逆志”说提出了一种阅读的方法;道家关于的“虚实相生”的论述使“虚实”成为我国古典美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经过后人的阐述与发展成为了意境的一个重要特征;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接受理论的自觉时期,怎样看待作品言与意的关系是这一时期文学家们讨论的重要话题,刘勰的“知音”理论是这一时期的亮点,它从接受者的修养和接受态度及接受方法和应坚持的原则等方面提出了一套系统的接受理论。在唐代接受理论有了一个新的飞跃,那就是“意境”的提出。意境中的“虚”相当于西方接受理论中的“空白”,或者说是“召唤结构”。司空图等人对意境的深入阐述标志着意境理论的成熟,也促使了接受理论的飞跃。宋代邵雍的“以物观物”说、朱熹的“涵咏”说、严羽的“妙悟”和“兴趣”说的提出促使了我国接受理论的完善。较之西方接受理论,中国古代文学中接受理论有其自身显著的特征。在接受方式上,中国的接受理论注重“体味”和“悟”;在接受的原则上,中国人注重接受的客观性,主张按文本本身的意思去解读,反对解读的主观随意性;在看待读者在文学活动中的地位上,中国古代接受理论看到了读者存在的重要性,但没有像西方接受理论那样把读者的地位提高到和作者、作品同等重要的地位,认为读者是自由的诠释者;在谈接受的出发点上,可以看出中国接受理论的出发点是为了指导作者写出更好的作品。中国“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是中国接受理论特点形成的文化根源,我国古代接受理论价值是多方面的,它对作者、读者、批评家和文学史家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