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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城市化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旅游新业态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大遗址倍受国家关注,国家出台了大量的保护政策。目前大遗址理论研究在学术界已有所成效,但在资源价值挖掘上、旅游开发模式上和具体实践上还存在一定问题。本文以大遗址资源为研究对象,对大遗址概念提出笔者见解,并根据史学分期对“十三五”期间大遗址保护名录中148处大遗址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以此为理论基础探讨大遗址资源价值及其旅游开发模式,最后以常州淹城为案例做具体分析研究,为淹城遗址旅游开发提供可行性建议。
全文采用历史文献综述法、田野调查法、演绎法等研究方法,系统梳理国内外大遗址相关概念界定,归纳总结出大遗址的三大关键词:大,深和综合性。为进一步丰富大遗址理论研究,笔者对大遗址进行多种方式分类,按照学科门类、功能属性、背景环境、地理分区等角度,以表格的形式列举十大典型大遗址案例对大遗址的基本属性特征进行微观分析。与此同时以历史朝代更替为主线,梳理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中的148处大遗址,进行历史分期、类别属性和特点归纳等,引申出不同历史时期其他同类大遗址的特点。
大遗址资源不同于其他的旅游资源,有其独特性和特殊性。在此基础上以大量大遗址案例为背景,挖掘大遗址丰富的资源价值,如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等,是研究大遗址旅游开发模式的必经之路。通过搜集大量文献、史料,探索现在大遗址旅游开发过程中已经形成的固定的、可以推广的开发模式,其中包括单体展示和综合开发两大类型,单体展示中更注重考古体验、模拟再现、生态复原、主题公园等开发模式;而综合开发则是指开发比较广泛的遗址公园模式、遗址博物馆模式、旅游景区模式、森林公园模式和文化产业区模式。这些模式各具特色,在现在大遗址开发利用过程中也有一定的交叉,尤其是资源开发单体展示模式往往是组合发生。
大遗址的理论研究呈逐年上升趋势,然而目前很多大遗址开发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开发利用主体观念偏差、忽视本身资源价值、开发模式不当以及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等。所以,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尤为重要。促使大遗址区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深度挖掘大遗址资源价值,加大开发力度和新意,尝试采用多元化模式开发大遗址,促进与城市人文景观融合,探索出具有实际借鉴意义的道路。
通过前期实地调研和资料整理,保存最为完整的春秋淹城遗址拥有独一无二的“三城三河”格局,具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淹城与独具特色的城市结构和水利设计,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等,对后代具有极好的教化功能。目前已经开发的春秋淹城旅游景区主要包括五大功能分区,采用遗址公园和遗址博物馆结合的模式,笔者通过分析其开发现状,根据其资源价值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为淹城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提供了可行性对策,也为其他城址类大遗址旅游开发提供借鉴。
全文采用历史文献综述法、田野调查法、演绎法等研究方法,系统梳理国内外大遗址相关概念界定,归纳总结出大遗址的三大关键词:大,深和综合性。为进一步丰富大遗址理论研究,笔者对大遗址进行多种方式分类,按照学科门类、功能属性、背景环境、地理分区等角度,以表格的形式列举十大典型大遗址案例对大遗址的基本属性特征进行微观分析。与此同时以历史朝代更替为主线,梳理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中的148处大遗址,进行历史分期、类别属性和特点归纳等,引申出不同历史时期其他同类大遗址的特点。
大遗址资源不同于其他的旅游资源,有其独特性和特殊性。在此基础上以大量大遗址案例为背景,挖掘大遗址丰富的资源价值,如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等,是研究大遗址旅游开发模式的必经之路。通过搜集大量文献、史料,探索现在大遗址旅游开发过程中已经形成的固定的、可以推广的开发模式,其中包括单体展示和综合开发两大类型,单体展示中更注重考古体验、模拟再现、生态复原、主题公园等开发模式;而综合开发则是指开发比较广泛的遗址公园模式、遗址博物馆模式、旅游景区模式、森林公园模式和文化产业区模式。这些模式各具特色,在现在大遗址开发利用过程中也有一定的交叉,尤其是资源开发单体展示模式往往是组合发生。
大遗址的理论研究呈逐年上升趋势,然而目前很多大遗址开发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开发利用主体观念偏差、忽视本身资源价值、开发模式不当以及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等。所以,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尤为重要。促使大遗址区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深度挖掘大遗址资源价值,加大开发力度和新意,尝试采用多元化模式开发大遗址,促进与城市人文景观融合,探索出具有实际借鉴意义的道路。
通过前期实地调研和资料整理,保存最为完整的春秋淹城遗址拥有独一无二的“三城三河”格局,具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淹城与独具特色的城市结构和水利设计,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等,对后代具有极好的教化功能。目前已经开发的春秋淹城旅游景区主要包括五大功能分区,采用遗址公园和遗址博物馆结合的模式,笔者通过分析其开发现状,根据其资源价值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为淹城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提供了可行性对策,也为其他城址类大遗址旅游开发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