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具有独立地位的专门委员会,其职责是通过评价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监控公司财务报告体系的运行和内、外部审计过程,以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全面确保公司受托责任的履行和解除。审计委员会制度历经发展,在英美等国上市公司中,已成为公司内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进入21世纪以来,在美国和欧洲发生的一系列财务舞弊和审计失败案,使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进一步重视。鉴于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固有特征及其在西方发达资本市场上表现出的效率,我国于2002年开始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以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改革。随着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它的运作和有效性问题开始受到广泛的重视。 本文在回顾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审计委员会和盈余质量进行了一般理论概述,然后详细分析了审计委员会及其内部构成特征对盈余质量的影响。理论分析指出,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效性就在于通过履行对内监控及对外沟通等职能来规范各方行为,完善公司治理,进而提高盈余质量。一个有效的审计委员会,需要具备显著的独立性、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并且要勤勉尽职、规模适宜。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选取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09年度有关数据作为原始资料对我国审计委员会在盈余质量提升方面的作用进行实证检验,并区分做高利润和做低利润两组对研究假设进行了进一步验证。实证结果表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专业性和规模特征对盈余质量起到了一定的提升作用,而审计委员会的活跃性特征却没有显示出对盈余质量的提高作用。对做高利润和做低利润的上司公司进行分组实证研究的结果还显示:在做高利润的上市公司中审计委员会的各项特征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负相关。这一研究结论说明审计委员会有效地抑制了做高利润的盈余管理,提高了盈余质量。然而,在做低利润的上市公司中,并没有显现出预期的结果,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做低利润的盈余管理监管还很不足。 总的来说,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确实如监管层所期望的在公司治理中履行了一定的监督、控制和沟通职能,但是其积极的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因而,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的结果,本文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如下:(1)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2)增强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3)确定适宜的审计委员会规模;(4)健全审计委员会信息披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