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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财政资金的运用进行政府审计,是推动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依据政府委托代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政府的审计工作能够加大对政府预算的监管力度,防止腐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近年来,政府审计报告公开曝光了一大批财政资金使用的违规问题,即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肯定我国政府审计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仍应该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的社会、经济特点,为审计工作一条寻找发展之路。 本文基于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政府审计报告内容,对近年来政府预算单位在财政资金运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数据统计分析。分析发现,尽管近年来审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然而在监管成效上一直难以实现有力的突破,历年所披露的问题有很大的相似性,屡审屡犯问题严重。本文指出,政府审计监督形如虚设问题存在的原因,不能单纯归结为审计监督制度本身。政府预算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大大制约了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本文从改革政府审计监督制度和改革政府预算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入手,提出有助于提高政府审计监督职能的制度改革建议。在政府审计体制的构建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政府审计模式、政府审计问责机制与政府审计整改制度。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更是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的源头,应该从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编制体系、预算执行体系、预算监督体系上全方位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只有政府审计制度与预算管理制度共同改进,才能够相互协调,彼此促进,最终形成激励相容的公共财政监督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