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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的英格兰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及科学革命的影响下,正朝着工业化稳步前行。英格兰巫术检举以及猎巫运动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进入高潮。曾一度被中上阶层视为迷信思想的巫术没有发生在“黑暗的”中世纪,而是发生在科学与理性萌芽时期的近代早期,这一现象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首先,这一时期的社会环境为巫术问题的发生创造了有利条件。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经济萌芽以及内战爆发所引起的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传统的社会环境例如邻里关系开始发生转变;当然,这一时期的社会环境中依然存在一些传统因素的延续,例如社会不合规矩行为的管控、对个人声誉的重视,以及普通民众依然保持着文盲与半文盲的状态等现象,使巫术在这一时期具有广泛而活跃的生命力。其次,英格兰相对谨慎的司法体系影响了巫术诉讼的规模。16与17世纪英格兰共颁布了三条巫术法令。1542年亨利八世颁布的巫术法令将巫术规定为世俗性犯罪,不再与宗教异端相关。自此,直至詹姆士一世时期,英格兰巫术法令始终继承着这一原则。但詹姆士一世在法令中添加了与“恶魔崇拜”理念,且大大加强了惩罚力度,为英格兰于17世纪中期发生的猎巫运动提供了主要的法律依据。有巫术法令的存在即有巫术诉讼。17世纪初期英格兰巫术诉讼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至中期,巫术诉讼规模由于猎巫运动的兴起而有所上升,但并未超过欧洲大陆的巫术检举水平,至1660年以后,巫术诉讼案件逐渐消失。这一诉讼规模在某种程度上更是受到当时社会巫术观的影响。中上阶层对待巫术的态度相较普通民众,较为复杂与多样。统治阶层出于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利益的综合考虑,将巫术定为世俗性罪行,避免巫术引发更大规模的教派之争;部分中上阶层出于对上帝以及科学的维护而排斥巫术。但是,普通民众仅仅将巫术看作引起恶业产生的手段。这种现实与复杂的巫术观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英格兰巫术诉讼的发展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