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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面临着“双重约束”带来的整体下行压力。与其他行业相比,制造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性更加凸显。而固定资产投资对制造业企业运营发展突破瓶颈桎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4年以来,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多次联合发文完善加速折旧相关政策,对试点范围进行延伸,逐步在全行业内推行加速折旧优惠新政策。例如,2014年国家发布《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明确生物药品等6个制造业行业的企业对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使用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核算的规定;2015年政府将该政策优惠范围扩大到了轻工等四个重点领域行业;2018年进一步深化了对全行业设备、器具领域的加速折旧优惠。不断完善固定资产和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初创期的税收负担,更调动了企业投资新设备的意愿与对研发创新的关注。进一步而言,对于转换传统产业竞争力、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完善我国支持企业创新实现提质增效升级的税收体系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加速折旧政策为切入点,采取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定性研究中,通过分析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相关沿革与推行现状对政策进行评价;定量分析中,本文选取了2012-2017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将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15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文)视作一项准自然实验,试图使用双重差分模型探究本次扩围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水平的具体影响效应,并进一步对不同规模水平、不同融资约束条件、不同盈利能力水平、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进行异质性分析。最后,根据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新政的推行现状与实证分析结果,对政策下一步的落实和完善、企业对政策的适用提出相关建议。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在2015年实施的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显著地促进了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虽然从短期来看,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可能造成我国税收收入的减少,但从长期来看,政策的实施并不会导致税收流失,反而会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尽快转化为企业成本,加速费用转化为资产,以税收时间价值换取经济长效健康发展。具体来说,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对中小规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促进作用较大型企业而言更为明显;对高融资约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促进作用较对低融资约束企业而言更为显著;对高盈利能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促进作用较对低盈利能力企业而言更为显著;对国有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促进作用较非国有制企业而言更加明显。基于此,本文认为完善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是实施加速折旧差异化政策,突出政策引导技术进步与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也要丰富制造业的税收优惠形式,充分考虑不同政策的作用机制和政策之间的交叉效应。同时,仍应多渠道鼓励制造业企业积极适用政策,支持我国制造业企业进行设备更新、促进生产技术的跨越发展。